浦东建设: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浦建集团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5-12-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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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子公司浦建集团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参加了于 2015 年 11 月 23 日-11 月 30 日以书面通讯方式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的规定,我们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现就子公司浦建集团对外担保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建集

团”)持有上海浦东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混凝土公司”)45%

的股权,拟按 45%的持股比例为浦东混凝土公司人民币伍佰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

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贰佰贰拾伍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

保期限为自借款批准发放之日起一年。

我们对浦东混凝土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浦东混凝土公司承接

生产任务需要流动资金进行备料,浦建集团为其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保证其

正常生产经营发展,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来总体业绩的提升。综合上述原

因,我们同意浦建集团进行此项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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