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陆重工: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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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5 证券简称:海陆重工 公告编号:2015-073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主要方式是通过金融机构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委托理财

产品,并授权公司相关负责人处理具体事宜。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在董事会批准的理财产品投资额度内,公司择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张家港分行(以下简称“工行张家港分行”)签订了理财产品协议,现将有关情

况说明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 35 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类

3、理财金额:1500 万元

4、起息日:2015 年 12 月 1 日

5、到期日:2016 年 1 月 4 日

6、预期收益率:3.1%

7、产品投资范围:本产品主要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一是债

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

基金、质押式回购等货币市场交易工具;二是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包括但不

限于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

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计划等。

二、主要风险提示

(一)政策风险:本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

律法规发生变化,影响本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可能影响本产品的投资运

作和到期收益。

1

(二)信用风险:客户面临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涉及的融资人和债券发

行人的信用违约。若出现上述情况,客户将面临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市场风险:本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市场的变化或造成本产品

投资的资产价格发生波动,从而影响本产品的收益,客户面临收益遭受损失的风

险。

(四)流动性风险:除本说明书第七条约定的客户可提前赎回的情形外,客

户不得在产品存续期内提前终止本产品,面临需要资金而不能变现的风险或丧失

其他投资机会。

(五)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果因募集规模低于说明书约定的最低规模或其他

因素导致本产品不能成立的情形,客户将面临再投资风险。

(六)提前终止风险:为保护客户利益,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工商银行可根据

市场变化情况提前终止本产品。客户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取得预期收益的风

险以及再投资风险。

(七)交易对手管理风险:由于交易对手受经验、技能、执行力等综合因素

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产品的投资管理,从而影响本产品的到期收益。

(八)兑付延期风险:如因本产品投资的资产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造成不能

按时支付本金和收益,则客户面临产品期限延期、调整等风险。

(九)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

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

的出现,可能对本产品的成立、投资、兑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

客户将面临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

失,客户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要求开展理财业务,加强对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

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

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

四、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工行张家港分行无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1、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

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

2、通过购买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

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2015 年 8 月 28 日,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购买了

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62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详见 2015 年 9 月 2 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10 月 31 日到期,本金及收益共计 50,310,000 元已如期到账。

2、2015 年 9 月 1 日,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购买了“智能

定期理财 4 号”人民币理财产品(详见 2015 年 9 月 2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该理财产品的到期日为 2015 年 12 月 1 日。

3、2015 年 11 月 2 日,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购买了

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90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的到期日为 2016

年 1 月 31 日;向交通银行张家港人民路支行购买了“蕴通财富日增利提升 91

天”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的到期日为 2016 年 2 月 1 日(详见 2015 年 11 月 5 日

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4、2015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购买了“中

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 T+0”人民币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的到期日为 2016

年 3 月 29 日(详见 2015 年 11 月 2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七、备查文件

1、《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 35 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特此公告。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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