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能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来源:深交所 2015-12-01 10:3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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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环能德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四川环能德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环能科技

股票代码: 300425

信息披露义务人:成都环能德美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二路8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15年11月30日

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不违反信息披露

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

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环能德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

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

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四川环能德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已取得环能科技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核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

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

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

份 5%的情况 .........................................................................................................................................5

第三节 持股目的 ...............................................................................................................................................6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6

二、未来 12 个月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 ........................................................................7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7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环能科技、上市公司 指 四川环能德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环能德美投资 指 成都环能德美投资有限公司

江苏华大/标的公司 指 江苏华大离心机制造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四川环能德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

准则 15 号 指

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环能德美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二路 8 号

注册资本: 1,157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倪明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7562039919D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及投资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自

有房屋租赁。(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限制的除外,需许可证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

内经营)。

经营期限:2010 年 10 月 15 日至永久

股东名称:倪明亮、李世富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二路 8 号

邮编:610045

截止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倪明亮持有环能德美投资 90.2%股权,为环能德美投

资实际控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1、 环能德美投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

性 国 得其他 在公司所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长期居住地

别 籍 国家居 职务

留权

倪明亮 男 510102196409298558 中国 四川成都 否 执行董事

潘志伟 男 510106194112039818 中国 四川成都 否 总经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止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环能科技重大资产重组计划,向吴志明等 21 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形成的,环能科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环

能科技股份的比例下降。

二、未来 12 个月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

公司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环能德美投资持有环能科技股份 76,329,000 股,占环能科技总股本

的 48.19%。

本次交易完成后,环能德美投资持有环能科技股份 76,329,000 股,占环能科技总股本

的 43.22%。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根据环能科技与吴志明等江苏华大全部 21 名股东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协议》,环能科技拟向吴志明等 21 名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交易对

方持有的江苏华大 100%的股权,其中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中的 50%,以现金

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中的 50%;同时,公司拟向 3 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20,840 万元。

交易双方以评估值为依据,经过协商,本次交易标的江苏华大 100%股权交易作价为

38,275 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 19,137.50 万元,以支付现金方式交易对

价为 19,137.50 万元)。同时,公司以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20,840 万元,按发行底价 21.94

元/股计算,向其他三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 9,498,631 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股份总额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不

变,持股比例下降。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股份完成前,若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配股、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环能科技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自环能科技首次公开发

行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即 2015 年 2 月 13 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环能德美投资已质押

股份数为 1,408 万股。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相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如实披

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成都环能德美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成都环能德美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署日期:2015 年 月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环能科技与吴志明等 21 名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复印件;

4、本报告书文本。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环能德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成都环能德美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署日期:2015 年 月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四川环能德美科技股份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

有限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环能科技 股票代码 30042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成都环能德美投资有限 信息披露义

四川省成都市

称 公司 务人注册地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有 □ 无■

不变,但持股比例减少 动人

量变化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务人是否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 否 □ 是 □ 否 ■

上市公司实

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继承 □ 赠与 □

选)

其他 ■

因本次环能科技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导致所持

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下降,所持股份数量未有变更。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成都环能德美投资有限公司: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 7632.9 万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 48.19%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成都环能德美投资有限公司: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 7632.9 万股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数量: 0股 持股比例: 43.22%

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4.97%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是 □ 否 ■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

是 □ 否 ■

级市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 否 □ 不适用 ■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不适用 ■

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 否 ■

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备注:本次交易已取得环能科技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核

准。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

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环能德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成都环能德美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署日期:2015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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