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3 证券简称:国脉科技 公告编号:2015—065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脉科技”或“发行人”)非公
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受理及反馈。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 日回复了对非公开
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包括国脉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脉集团”)在内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根据反馈意见中的相
关要求,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承诺事项进行单独披露。
一、公司出具的声明承诺函
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 1.4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必要的,公司将严格
按照中国证监会核准用途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不变相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以实施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
二、关于不减持的承诺
(一)国脉集团关于不减持的承诺
国脉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国鹰控制的企业,同时作为
国脉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关于国脉科技股份减持情况作出声明与承
诺如下:
1、自国脉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即 2015 年 5 月 20 日)前六个月
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未以任何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国脉科技的股份;
2、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不转让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的国脉科技股份;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公司通过本
次非公开发行以外方式取得的国脉科技股份不存在减持计划;
4、如存在或发生上述减持情况,由此所得收益归国脉科技所有,本公司依法
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二)国脉集团实际控制人陈国鹰关于不减持的承诺
陈国鹰作为国脉集团实际控制人,同时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
一,关于国脉科技股份减持情况作出声明与承诺如下:
1、自国脉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2015 年 5 月 20 日)前六个月至
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减持国脉科技股份的情况;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减
持所持国脉科技股份的计划;
3、如存在或发生上述减持情况,由此所得收益归国脉科技所有,本人依法承
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三)国脉集团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林惠榕关于不减持的承诺
林惠榕作为国脉集团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同时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之一,关于国脉科技股份减持情况作出声明与承诺如下:
1、自国脉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2015 年 5 月 20 日)前六个月至
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减持国脉科技股份的情况;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减
持所持国脉科技股份的计划;
3、如存在或发生上述减持情况,由此所得收益归国脉科技所有,本人依法承
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四)国脉集团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林金全关于不减持的承诺
林金全作为国脉集团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同时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之一,关于国脉科技股份减持情况作出声明与承诺如下:
1、自国脉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2015 年 5 月 20 日)前六个月至
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减持国脉科技股份的情况;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减
持所持国脉科技股份的计划;
3、如存在或发生上述减持情况,由此所得收益归国脉科技所有,本人依法承
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