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九龙山 公告编号:临2015-082
900955 九龙山B
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政府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 11 月 27 日获悉,
浙江省平湖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九龙山管委会”)回收公
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持有的九龙山
旅游度假区内一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并给予相应补偿事宜获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土地使用权回收的概况
开发公司前期以受让的方式取得了九龙山旅游度假区铜田岛外围地块的国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九龙山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及项目建设需要,九龙山管
委会决定在给予适当补偿的基础上回收此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九龙山管委
会和开发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6 日签订了《平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回收合同》
(平旅管地收合字[2015]第 5 号);平湖市国土资源局于 2015 年 11 月 16 日出具
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公司于 11 月 30 日领取了该决定书。
二、本次土地使用权回收的主要内容
1、地块基本情况:
开发公司持有的九龙山旅游度假区铜田岛外围地块的国有土地,用于住宅项
目建设,位于平湖市乍浦外山沪杭公路以南金海洋大道以东,土地面积 40345.2
平方米(土地证号:平湖国用(2004)第 21-317 号)。
2、回收补偿费用:
建设用地使用权回收补偿款为人民币 4813.1824 万元(单价:79.5 万元/亩)。
3、此次政府回收土地的合同中约定“合同的成立以此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挂牌成交为前提条件,若没有挂牌成交,则本合同自动失效”。
回收工作正在进行中,相关补偿款暂未收到。
三、本次土地使用权回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土地使用权回收完成后,将为公司提供更为充沛的现金流,并会在扣除
前期投入的相关成本后产生一定的收益;此宗地块约定回收补偿款为 4813.1824
万元人民币。如挂牌成交,土地回收预计产生收益约 2238 万元人民币(具体以年
度审计报告的数据为准)。
本次政府回收的土地,也是计划引进新的开发商,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进
一步推动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的发展。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省平湖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与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签
订的《平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回收合同》(平旅管地收合字[2015]第 5 号)。
2、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
特此公告
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