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公司编号:2015—027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公司法》”)、《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
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将与本次换届选举相关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监事会的组成
按照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六届董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
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
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每
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
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本公司发起人股东、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东
有权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职工代表
监事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提名人在 2015 年 12 月 3 日 12:00 时之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
本公司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二)监事会在本次提名期满后适时召开会议,确定监事候选人名单,
并提请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一)监事候选人应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指引等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二)《公司章程》中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三)除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外,提名人在提
名监事候选人时,还应当考虑被提名人是否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监督能力。
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本公司监督机构的整体素质,《公司章程》就监
事任职资格提出了基本要求,请提名人予以关注。《公司章程》可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本公司网站(www.flepc.com.cn)查
阅。
六、关于提名的相关要求和说明
(一)提名须以书面方式作出,提名文件应包括监事候选人的基本信息、
联系方式和详细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满足任职资格与基本素质要求的
支持性说明和文件等,并由提名人签署确认。
(二)被提名人应当出具接受提名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
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三)提名人为本公司股东的,应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的,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的,需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提名日的持股凭证。
(四)提名人和被提名人有义务配合本公司进行对提名文件资料真实性
的调查工作,以及根据本公司要求提交进一步的文件和材料。
(五)提名文件应以亲自送达、邮寄或传真的方式提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彬、刘潇
联系电话:023—72286777、72286349
联系传真:023—72286349
公司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 20 号
邮政编码:408000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