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银泰 编号:临2015-078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
公司2015年7月31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如下:
1、回购股份的目的
近期,证券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
信心,构建长期稳定的投资者群体,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经综合考虑
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与发展战略,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2、回购股份的方式和用途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从而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每股8元,即以每股8元或更低的价格回购股票。回
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上限没有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十个交易日或者前
三十个交易日(按照孰高原则)该股票平均收盘价的百分之一百五十。
董事会决议日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5,92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8元/股的条件下,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74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约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
量为准。
5、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92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
金。
6、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四个月,如果在此
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或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
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
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二、回购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5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回购报告书》(临2015-055),回购
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四个月。公司将根据股东大
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回购期限内,因公司股价一度高于回购价格上限、半年度报告及三季度报告
披露窗口期不得回购等原因,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
公司披露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注销安排
因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不存在股份注销安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
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五、股份变动报告
2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本次回购股份
股份类别
股份数(股) 比例(%) 总数(股) 股份数(股) 比例(%)
无限售股份 740,777,597 100 0 740,777,597 100
总股本 740,777,597 100 0 740,777,597 100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30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