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锦:实际控制人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回函

来源:上交所 2015-12-01 11: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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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关于新华锦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回函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股

票 2015 年 11 月 27 日、30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触及涨停,收盘涨

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

的异常波动标准的。

一、自查情况

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人对新华锦及其控股股东是否存

在重大事项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核实如下:

(一)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上市公司目前发制品主

业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和销售均未出现

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除以公告的事项外,近期是

否没有签订重大合同。

目前公司正在与日方就公司 11 月 18 日发布的《合作意向书》

合作细节进行磋商,尚未签署正式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二)目前,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筹划并

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

等重大事项。

(三)除上述事项外,没有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

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目前,本人未收到到任何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近期拟买卖公司股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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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一)本人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做出如下声明:“本人确

认,除前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没有任何根

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

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

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二)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承诺在 2015 年 11 月 19 日公司股

票复牌后的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此声明。

(张建华)

2015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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