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函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向南京栖霞建设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本公司持有的河北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银行”)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本公司现就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信息及材料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如下保证和承诺:
本公司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证就本次交易所提供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
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
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
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
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和
完整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声明人: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