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传媒:独立董事意见书

来源:上交所 2015-12-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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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

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王钧担任公

司总经理及相关职务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王焰先生因工作调动及个人原因提出辞职,董事会同意解除对其总经理

职务的聘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继任总经理王钧先生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其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独立董事:刘守豹、丑洁明、李丹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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