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缆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函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1-30 11: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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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8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11 月 25 日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对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

问询函》【2015】第 333 号,该问询函针对目前公司 2015 年 11 月 23

日《关于股票异常波动的公告》及《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事项进行了问询,公司已经按照交易所要求对问询函所列出的问题作

出了书面说明,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问题 1、你公司未按《上市公司对外(含委托)投资公告格式》的要

求披露本次交易协议中的“丙方”、“丁方”等交易对手方情况、未披

露上述协议中约定你公司无经营权、甲丙丁方的关于你公司分红及回

购股份等的承诺和保证等主要条款等内容,请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对

外(含委托)投资公告格式》的要求予以补充披露。

公司回复:按照深交所要求,已经补充公告。

问题 2、你公司 11 月 23 日披露《关于股票异常波动的公告》是否存

在需要补充和更正之处。

公司回复:该公告公司 11 月 20 日发出至披露系统中,选定 23 日进

行披露公告。根据《关于股票异常波动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确认,

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

补充之处。

《关于股票异常波动的公告》发送至披露系统之时,公司全资子

公司增资青岛新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事宜尚处于筹划过程中,尚未最

终确定,且当时拟定的投资金额(2500 万元)未达到《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应披露事项的金额标准;同时,本次出

资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汉缆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经

营范围为“在山东省范围内针对实体经济项目开展股权投资、债权投

资、资本投资咨询、 短期财务性投资、受托资产管理业务”,本次增

资行为属于该公司正常业务范围,投资金额较小,不属于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综上所述,公司 11 月 23 日披露《关于股票异常波动的公告》

不存在需要补充和更正之处。

特此公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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