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8 证券简称:恒顺众昇 公告编号:2015-150
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了《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该草案已通过公司 2015 年 2
月 16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4 日收到青岛证监局下达的《关于对青岛市恒顺众
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5】2 号)(以下简称“《决
定》”),《决定》中的问题二:“请你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重新审视员工持股计划中存在的瑕疵和披露漏洞,完善相
关协议,据实披露员工持股计划。同时,你公司应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内部复核,
完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及时整改存在的控制漏洞及风险隐患,健全重大错报风
险责任追究机制,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现对《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补充披露
如下:
原公告中草案第六节,“六、持有人的情况” 为
“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员工筹集资金总额为 2,000 万元,其中公司董事、
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出资 200 万元,占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员工筹集资金总额
的 10%; 其他人员出资 1,800 万元,占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员工筹集资金总
额的 90%。”
占持股计划员工筹集资
序号 持有人 持有份额(万元)
金总额的比例(%)
1 监事:张培荣 200 10
2 其他公司员工 1800 90
3 合计 2000 100
本员工持股计划中的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涉及的标的
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现做补充、更正披露如下:
六、持有人的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员工筹集资金总额为 2,000 万元,其中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资 40 万元,占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员工筹集资金总额的
2%;其他 121 名员工共出资 1,960 万元,占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员工筹集资金
总额的 98%。因每人认购产品的份额不能低于 100 万元的限制,公司 122 名出资
员工选出 10 名持有人代为认购产品。每人代持的份额为 200 万元。
占持股计划员工筹集资
序号 持有人 持有份额(万元)
金总额的比例(%)
1 监事:张培荣(现已经离职) 40 2
2 其他公司员工 1960 98
3 合计 2000 100
本员工持股计划中的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涉及的标的
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公司已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完成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员工持股计划所购
买的股票锁定期为 2015 年 5 月 15 日至 2016 年 5 月 14 日。
因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