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提前换届选举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5-12-0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033 证券简称:*ST 新都 公告编号:2015-12-01-02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提前换届选举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

股东(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桂江企业有限公司、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融通资本财富-兴业银行-融通资本长城汇理并购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

划”就公司相关股东权力受托方)、深圳贵州经济贸易公司)提请公司在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关

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事项。基于独立立场判断,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独立董事陈友春、郭文杰意见如下:

1、经核查公司本次提名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教育背景和工作情况,我

们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任董事职务的要求。未发现

本次董事候选人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含独立董事)的情形,未

发现其存在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项

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2、本次临时提案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权益。同意将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

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提交至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提名陈辉汉、李凤鸣、朱季成、王亿群、杨志

强、苏从跃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蒋涛、张松旺、陈小卫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独立董事刘书锦意见如下:

1、独立董事始终支持公司的重大重组及破产重整工作。因此临时提案函中

所述的提前换届选举的情形和理由不成立;

2、临时提案与 2015 年第八次董事会议案《关于公司增补董事的议案》相斥,

股东提交临时提案的动机与董事会议案前后矛盾。

独立董事:刘书锦、陈友春、郭文杰

2015 年 11 月 30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