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闻传媒: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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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传媒 公告编号:2015-097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5 年 11 月 13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15 年 11 月 26 日发出提示性公告。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11 月 30 日 14: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11 月 29 日—2015 年 11 月 30 日,其中,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30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29 日 15:00 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海口市海甸四东路民生大厦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

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汪方怀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2 人,代表股份 374,138,726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18.23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57,612,782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7.683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0 人,代表股份 216,525,944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10.555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0 人,代表股份 125,077,161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6.09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1,112,652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0.541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9 人,代表股份 113,964,509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5.555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逐项记名投

-2-

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374,015,4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670%;反对 4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110%;弃权 8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24,953,861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4%;反对 4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9%;弃权 8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8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6%。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出席会议股东对本议案的下列各项子议案逐项表决通过: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374,011,8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661%;反对 4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120%;弃权 8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24,950,261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85%;反对 4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8%;弃权 8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8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6%。

本项子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发行方式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374,011,8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661%;反对 4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110%;弃权 8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9%。

-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24,950,261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85%;反对 4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9%;弃权 8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8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85%。

本项子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374,011,8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661%;反对 4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110%;弃权 8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24,950,261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85%;反对 4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9%;弃权 8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8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85%。

本项子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374,011,8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661%;反对 12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3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24,950,261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85%;反对 12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子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5)发行数量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374,011,8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661%;反对 12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330%;弃权 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00 股),

-4-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24,950,261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85%;反对 12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86%;弃权 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

本项子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6)募集资金用途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374,010,1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656%;反对 4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115%;弃权 8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24,948,561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72%;反对 4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3%;弃权 8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8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85%。

本项子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7)限售期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374,011,8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661%;反对 4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110%;弃权 8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24,950,261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85%;反对 4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9%;弃权 8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8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85%。

本项子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374,011,8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661%;反对 4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5-

的 0.0110%;弃权 8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24,950,261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85%;反对 4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9%;弃权 8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8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85%。

本项子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9)上市地点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374,011,8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661%;反对 4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110%;弃权 8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24,950,261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85%;反对 4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9%;弃权 8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8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85%。

本项子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决议的有效期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374,011,8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661%;反对 4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110%;弃权 8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24,950,261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85%;反对 4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9%;弃权 8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8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85%。

本项子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374,011,8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6-

股份的 99.9661%;反对 4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110%;弃权 8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24,950,261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85%;反对 4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9%;弃权 8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8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85%。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374,010,1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656%;反对 4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115%;弃权 8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24,948,561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72%;反对 4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3%;弃权 8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8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85%。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5.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374,010,1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656%;反对 4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115%;弃权 8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24,948,561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72%;反对 4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3%;弃权 8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8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85%。

-7-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丽、何林琳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主持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

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所有议案。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一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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