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ST 夏利 股票代码:000927 编号:2015-临 062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变更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14 年年度股东大
会相关议案如下:
(1)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服
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 70 万元的额度内决定
2015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2)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 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服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 30 万元的额度内决
定 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11 月 30 日(周一)上午 9:0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3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29 日 15:00 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 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西青区京福公路 578 号 公司 1103 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许宪平董事长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8 人,代表股份
1,152,145,3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2269%。
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
1,151,586,4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1919%。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6 人,代表股份 558,93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0%。
3、公司董事 9 人、监事 3 人、高级管理人员 5 人、律师 2 人出席了本次股
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形成了如下决
议:
1、选举秦焕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
相同。
同意 反对 弃权
代表股份数 比例 代表股份数 比例 代表股份数 比例
所有参与表决股份 1,152,125,150 99.9982% 20,200 0.0018% 0 0.0000%
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538,730 96.3860% 20,200 3.6140% 0 0.0000%
的股东表决股份
表决结果 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拟不再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为本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
同意 反对 弃权
代表股份数 比例 代表股份数 比例 代表股份数 比例
所有参与表决股份 1,152,125,150 99.9982% 20,200 0.0018% 0 0.0000%
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538,730 96.3860% 20,200 3.6140% 0 0.0000%
的股东表决股份
表决结果 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3、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拟不再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为本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同意 反对 弃权
代表股份数 比例 代表股份数 比例 代表股份数 比例
所有参与表决股份 1,152,125,150 99.9982% 20,200 0.0018% 0 0.0000%
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538,730 96.3860% 20,200 3.6140% 0 0.0000%
的股东表决股份
表决结果 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4、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拟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
供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
过 70 万元的额度内决定 2015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同意 反对 弃权
代表股份数 比例 代表股份数 比例 代表股份数 比例
所有参与表决股份 1,152,125,150 99.9982% 20,200 0.0018% 0 0.0000%
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538,730 96.3860% 20,200 3.6140% 0 0.0000%
的股东表决股份
表决结果 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5、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拟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
供 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在
不超过 30 万元的额度内决定 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同意 反对 弃权
代表股份数 比例 代表股份数 比例 代表股份数 比例
所有参与表决股份 1,152,125,150 99.9982% 20,200 0.0018% 0 0.0000%
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538,730 96.3860% 20,200 3.6140% 0 0.0000%
的股东表决股份
表决结果 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天津惠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明宇、刘佳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
员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大会做出的《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