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独立董事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5-12-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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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天津

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秉承实事求是、

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向参股公司中环飞朗(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飞朗”)

增资,符合公司拓展航空航天领域市场的发展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

和盈利能力。同时,本次增资是股东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中环飞朗按原持

股比例增资,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合理,不存在通过上述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

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亦没有代理其

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

陈敏 何曙光 涂红

二○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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