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3 股票简称:天润曲轴 编号:2015-036
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9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
议于 2015 年 11 月 30 日在公司第三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会议由董事长邢运波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副董事长孙海涛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
等法律法规和《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
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决定向 46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3.20 万份预留股票期
权。
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预留股票期权
的授予日为 2015 年 11 月 30 日,向 46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3.20 万份股票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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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权价格为 20.70 元。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12
月 1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及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详情刊载于 2015 年 12
月 1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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