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2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2009 年 9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014 号《关于核
准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2,938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42 元。本公司共募集
资金 123,39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911.93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18,484.07 万元。
该募集资金于 2009 年 12 月 2 日全部到位,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沪众会验字(2009)第 4025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
认。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用于“中国制造网电子
商务平台升级”、“中国制造网销售渠道”、“中国制造网客户服务支持中心”、“焦点科
技研究中心”四个项目建设,共计 31,237.00 万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4 月 23 日,因公司将原有募投项目建设用地进行置换,经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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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变更项目 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变更) 使用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中国制造网电子商务平台升级 否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中国制造网销售渠道 否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中国制造网客户服务支持中心 否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焦点科技研究中心 否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二、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1、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中,“中国制造网电子商务平台升级”、“中国制造网客户服务支持中
心”及“焦点科技研究中心”的发展依托于“焦点科技大厦”的建设。2012 年,随着
公司规模的发展及南京地铁规划的落实,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同意将“中国制造
网电子商务平台升级”项目、“中国制造网客户服务支持中心”项目和“焦点科技研
究中心”三个项目的实施地点即“焦点科技大厦”的建设地址变更。
由于新置换土地的招拍挂所需时间较长,程序繁琐,直至 2012 年 12 月 20 日,公
司计划与原有募投项目建设用地进行置换的南京高新开发区土地才完成招拍挂程序,
取得土地证,导致整个募投项目进度落后于原计划。同时,由于大厦建设在开工前需
完成一系列复杂的审批手续和准备工作,包括项目立项,申请土地证,由规划局确定
各种指标,委托设计单位做方案设计并报规划部门审批,委托勘察单位做地质勘察报
告,委托设计单位做施工图设计并审查,规划、消防、质检、人防、防雷等部门备案,
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工程施工许可证。
目前,焦点科技大厦已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正式开始土方施工。经公司对项目达
到预期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测算,“焦点科技大厦”预计将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完
工。
因此,根据“焦点科技大厦”的建设进度,“中国制造网电子商务平台升级”、“中
国制造网客户服务支持中心”及“焦点科技研究中心”的项目进度也相应延期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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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调整后的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中国制造网电子商务平台升级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中国制造网客户服务支持中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焦点科技研究中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三、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未改变募投项
目的内容,有利于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提升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股东的
长远利益,具有可行性及必要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 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真了解了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后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没有改变募
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
的谨慎决定。公司编制该议案的内容及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
投项目投资进度。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焦点科技本次募投项目的相关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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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将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国信证券对焦点科技本
次募投项目变更事项无异议。
五、 备查文件
1、《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