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7 证券简称:建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7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11月30日,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11
月19日以书面及通讯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守琛先生主持。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
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
由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确定的1名激励对象姚玲
年内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下称“激励计划”)和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考核结果,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
件,对其持有的未行权期权予以注销,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相关规定,公司将注销期权48,388股。调整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
涉及未行权期权总数调整为11,306,876股,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63人。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
关法律意见书,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赞成9票,弃权0票,反对0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下称“激励计划”)和《股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考核结果,与会董事认为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
满足,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并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 63 名激励对象在公司的第二个
行权期内可行权总数量为 484.52 万份股票期权。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对此事项发表
了法律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相
关公告。
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
敬请投资者注意。
因关联董事朱守琛、陈学为、刘凤旭、黄吉芬、朱守涛、马建回避表决,本
议案以赞成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选择自主
行权模式的议案》
结合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各激励对象行权需求,公司激励计划之股票期
权第二个行权期拟选择自主行权模式。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
关公告。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
告。
因关联董事朱守琛、陈学为、刘凤旭、黄吉芬、朱守涛、马建回避表决,本
议案以赞成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