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对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调整前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 2015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关于调整前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 2015 年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公司与关联方
的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
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关联交易金额的调
整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能够真实反应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
发展的需要。
独立董事:
尹效华
赵虎林
杨东升
二O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