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运环保:关于签署贵州省德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0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090 证券简称:盛运环保 公告编号:2015-147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贵州省德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特许经营权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安徽盛运环保(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 2015 年 11 月签订《德江县城市生活垃

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

2、协议的生效条件:涉及协议经甲方、乙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3、协议类型:特许经营协议。

4、协议履行期限:合同生效日起至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止。

5、协议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特许协议的履行需要较长的期限,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协议双方情况的变化都将影响协议的

履行。

6、协议履行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签署后,尚需进行项目前期的

报批及立项相关手续。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贯彻执行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方针,搞好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

化处理,给全县人民创建良好的生活环境,根据建设部第 126 号令《市政公用事

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贵州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贵州省德江

县人民政府授权 ,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特签订

本协议。德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建设规模为 900 吨/日,配置 1×

12MW+1×6MW 汽轮发电机组。其中:一期建设规模 2×300=600 吨/日,配置 1×

12MW 汽轮发电机组,年处理垃圾 21.9 万吨。(具体建设规模以贵州省发改委核

准为准)。项目采用机械式炉排炉垃圾焚烧炉+余热锅炉+汽轮发电机组+组合式烟

气处理装置(SNCR+半干法+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同时贵州省凤冈县人民政府

与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服务协议,将凤冈

县范围内城镇生活垃圾集中到本项目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二、协议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1、甲方:德江县人民政府 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2、乙方: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注册地址:安徽省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东环路,注册资本:1,058,98,

9,070.00 元 。经营范围:城市生活、餐厨及污泥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大气污染

防治工程、固废及医废焚烧处理工程、土壤污染修复工程、飞灰处理工程、 城

市污水处理及垃圾渗透液治理工程项目投资的总承包、技术咨询、设计、运营管

理;干法尾气处理系统、脱硫、脱硝、脱汞、及各类垃圾焚烧处理设备的设计、

制造、销售、安装;各类工程新型输送机械设备(带式、矿用、链板、螺旋、斗

提、移动、大倾角、管状、气垫输送机及除渣给料机)的设计、制造、销售、安

装;有机物处理(不含危险品)工程项目总承包;技术与设备进出口及代理进出

口(国家禁止、限制类除外);自有房屋及设备租赁(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

最近三年会计年度公司未与本特许协议签署甲方发生交易事项。

4、履约能力分析:德江县人民政府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公

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概述

1、按照协议规定,经德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授予乙方在特许期内对本项目进

行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的独家权利,并向乙方颁发本项目的特

许经营权证书。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特许经营期届满后无偿移交德江县生活

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2、本公司根据协议向甲方或其指定的机构收取相应的收益:本项目垃圾处

理费为每吨 75 元人民币。甲方保证项目商业运营后前三年,每天保证向乙方提

供生活垃圾不低于 250 吨,协调周边县提供生活垃圾 200 吨;商业运营三年后,

每天保证向乙方提供生活垃圾不低于 300 吨,协调周边县提供生活垃圾 250 吨。

凤冈县在项目运行前 3 年按 70 元/吨支付垃圾处理费,其后进行合理调价,凤冈

县每日提供垃圾不低于 120 吨。

3、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为三十年(不含建设期,自项目初步完工日至移

交日止)。

4、本项目用地位于德江县煎茶镇,建设占地约 100 亩(以国土部门出让合

同面积为准)。

5、应乙方的合理要求,在对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过程中,甲

方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协助。协助乙方及时获得所有必要的许可或批准,

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建设用地证书、建设

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申请。

四、项目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告所述特许经营协议合同的签署,将对公司未来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发展

带来积极的影响,临近的凤冈县也与本公司签订生活垃圾处理协议,约定在项目

运行前 3 年按 70 元/吨支付垃圾处理费,其后进行合理调价,凤冈县每日提供垃

圾不低于 120 吨,进一步增强本项目的垃圾处理量。从长期看,本公司通过该项

目的实施将使公司在固废领域积累更多的丰富经验,项目的成功建设也将为公司

在固废领域开拓新局面奠定坚实的基础,增加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综合竞争实力。

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依据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审议决策程序

并公告。

五、备查文件

1、《德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盛运环保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从短期技术面看,近日消息面活跃,主力资金无明显迹象,短期呈现震荡趋势。公司质地很差,市场关注意愿增强。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