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15-108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并增
加临时提案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2015年11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
原定于2015年12月4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会议事项
详见2015年11月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披露的《关于
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100)。
2015年11月2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胜利油田长安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集团”)《关于向山东宝莫生物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临时提案的通知》,提出为配合公司业务转型、规范
公司治理,特提议更换两名董事会成员,即提议免去刘皓先生、张扬
先生董事职务,同时提议推举杜斌先生、徐志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候选人,并提议将《关于免去刘皓先生、张扬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
与《关于选举杜斌先生、徐志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长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3%。长安集团提出的临时提案申请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审议范围。
为提高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效率,并便于广大股东全面了解相关提
案内容,公司董事会决定将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时间由
2015年12月4日延期至2015年12月7日,股权登记日相应变更为2015年
12月1日,同时将长安集团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重新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
11月6日决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情形。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2月7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2月6日至12月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
7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6
日下午15:00至2015年12月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召开会议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892号公司会
2
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网络投票。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
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
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27日(星期五)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2、审议《关于解除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3、审议《关于签署<关于北京一龙恒业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00%
3
股权之附生效条件的股权收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4、审议《关于签署<北京一龙恒业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收
购盈利补偿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免去刘皓先生、张扬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
6、审议《关于选举杜斌先生、徐志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
事的议案》
上述1-4项议案已由2015年11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次临时会议通过,5、6项议案由公司控股股东长安集团提议,具体内
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议案5审议事项需逐项表决,议案6审议事项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
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
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
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证
券部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东帐户
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人证券帐户卡,以及出
4
席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
式登记。
2、登记时间、地点:
2015年12月3日—4日上午 8:30—11:00,下午 14:00—16:30,到
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并
请进行电话确认。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
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
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6日15∶00至2015年12月7日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投票方法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或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会议联系人:张扬 渠磊
5
联系电话:0546-7788268 传 真:0546-7773708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营市西四路892号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57081
六、备查文件
宝莫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6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76
2、投票简称:宝莫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2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
—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
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
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
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宝莫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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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1.00元代
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
格分别申报;(2)议案5为逐项表决的议案,下有多个子议案。(3)议
案6为累计投票表决的议案,下有多个子议案。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议案1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1.00
议案2 《关于解除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2.00
议案3 《关于签署<关于北京一龙恒业石油工程技术
有限公司100%股权之附生效条件的股权收购协议 3.00
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议案4 《关于签署<北京一龙恒业石油工程技术有限
4.00
公司股权收购盈利补偿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议案5 《关于免去刘皓先生、张扬先生董事职务的议
5.00
案》
刘皓先生 5.01
张扬先生 5.02
议案6 《关于选举杜斌先生、徐志伟先生为公司第四
—
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杜斌先生 6.01
徐志伟先生 6.02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a、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
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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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b、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
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具体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2
例如:在选举非独立董事中,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等于其
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2的乘积数,该票数可任意组合投给各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累计投票数不能超过其表决票总数,否则视为废票。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6日下午3:00,
结束时间为2015年12月7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
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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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
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
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
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表决意见
序号 股东大会表决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一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解除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议案三 《关于签署<关于北京一龙恒业石油工程技术有
限公司100%股权之附生效条件的股权收购协议
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议案四 《关于签署<北京一龙恒业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
司股权收购盈利补偿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议案五 《关于免去刘皓先生、张扬先生董事职务的议
案》
刘皓先生
张扬先生
10
议案六 《关于选举杜斌先生、徐志伟先生为公司第四
累积投票制
同意表决票数(股)
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杜斌先生
徐志伟先生
表决说明:
请在议案所对应的表决意见栏内用“√”选择,每一议案限选一项,
多选、不选或使用其它文字及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1)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2)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3)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5)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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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杜 斌:男,汉族,中共党员,河北昌黎人,1972年8月出生,研
究生文化程度。1987年1月参加工作,历任胜利油田胜大集团业务员、
机械公司副厂长,大明集团副厂长,长安集团聚合物公司经理助理、
销售公司经理、总经理,长安集团董事、副总经理。现任长安集团董
事、总经理。
徐志伟:男,汉族,中共党员,江苏丰县人,1961年8月出生,研
究生文化程度。1978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市府办公室秘书、副科级
秘书、值班室主任,长安集团长安酒店经理,长安集团总经理助理,
董事、副总经理。现任长安集团董事、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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