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3 证券简称:隆华节能 公告编号:2015-123
洛阳隆华传热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洛阳隆华传热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即将届满。
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依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本
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
第三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
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
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 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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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即 2015 年 12 月 10 日前)按本公告
约定的方式向公司提交所提名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提名时间截止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提名的董事人选进行资
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
3、公司董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
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
所提交的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深圳证
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
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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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
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7、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遣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8、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0、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
履行的各项职责;
11、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3、具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
独立性;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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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
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
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
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
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
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
务往来的单位任职,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7)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10)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的;
(11)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12)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1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提名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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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候选人提名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2、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候选
人的声明或承诺等),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原
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提名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提名人必须在 2015 年 12 月 10 日 18:00 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
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段嘉刚、张烨
电话:0379-67891833 67891813
传真:0379-67891813
地址:洛阳市空港产业集聚区 洛阳隆华传热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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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洛阳隆华传热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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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董事候选人提名表
洛阳隆华传热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表
提名人 提名人联系电话
提名的候选人类别 □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请在类别前打"√")
提名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 年龄 性别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
(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简历
(包括学历、职称、详细经作
履历、兼职情况等)
其他说明
(注: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等)
提名人: (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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