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地产: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

来源:深交所 2015-11-30 13:5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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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

(修订稿)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安地产”或“公司”)拟非

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95 亿元。

一、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95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

全部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旭新能源下列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山东日照东旭国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 33,916 33,900

莒县库山乡 40MW 光伏发电项目

陕西长武县东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 23,003 23,000

30MW 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湖北孚阳电力广水市 40MW 分布式光伏

3 30,502 30,500

电站项目

湖北仙桃东旭新能源杨林尾 20MW 农光

4 15,908 15,900

互补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浙江仙居上张四岙湾 20MW 农光互补光

5 17,201 17,200

伏电站项目

浙江东旭龙泉 30MWp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

6 26,425 26,400

项目

安徽金寨新皇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7 164,866 164,000

200MW 光伏电站项目

内蒙古察右中旗 70MWp 光伏扶贫发电项

8 65,320 65,000

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 120MW 太阳能光伏

9 106,980 106,900

发电项目

河南卫辉市晟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 17,853 17,800

20MW 光伏电站项目

1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1 河南省林州市 80MW 光伏电站项目 66,400 66,400

湖南攸县网岭镇江塘村 100MW 光伏电站

12 81,600 81,600

项目

湖南澧县 100 兆瓦光伏分布式发电站项

13 75,285 75,200

湖南茶陵县青年水库 80MW 光伏电站项

14 65,504 65,500

湖南娄底市涟源市桥头河镇 140MW 分布

15 112,770 112,700

式光伏电站项目

湖南娄底市涟源市七星街镇 40MW 分布

16 32,220 32,000

式光伏电站项目

湖南娄底市娄星区双江乡双江村 20MW

17 16,178 16,000

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合计 951,931 950,000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额,公司将根据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

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

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二、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一)抢占光伏发电行业市场发展契机的需要

随着国家太阳能光伏发电相关政策措施密集出台,对光伏应用政策支持力度

的不断加大,我国光伏发电行业进入高速发展期。根据国家能源局的相关统计,

国内光伏电站累计装机容量由 2012 年的约 4.5GW 增长至 2014 年的 28GW,

年均复合增长率约 150%。2015 年 3 月 16 日,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国家能源局

关于下达 2015 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73 号),明确

提出 2015 年全国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达到 17.8GW 的目标。预计未来几年中,

我国光伏电站建设仍将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为抢占资源和地域优势,把握光伏

发电行业高速发展的契机,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实现对光伏发电行业的

快速、规模化布局,为公司新能源业务的长期发展抢占先机。

2

(二)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

截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房地产业务为公司的主营业务。受外部经济环境变

化影响,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决定改变目前以房地产业务为单一

主营业务的经营模式,发展更具有成长空间的战略新兴产业,挖掘新的利润增长

点,增强对房地产行业周期性风险的抵御能力。光伏电站业务是具有巨大发展潜

力的朝阳产业,也是我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近年来在国家大

力支持下取得了蓬勃的发展,也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基于对光伏行业未来

发展趋势的判断,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于光伏电站项目,实

现对光伏行业的布局,形成房地产与新能源双主业发展的业务结构。随着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效益逐渐释放,光伏电站业务将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入,有助

于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一)光伏发电行业发展概况

1、太阳能发展已成全球趋势

能源作为现代化发展的基础和动力,支撑了全球经济工业的快速发展,但与

此同时,能源危机和环境污染的问题日益加剧,能源结构的变革逐渐成为各国聚

焦之处,加大本国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力度已成为全球各国的重要战略。由于太阳

能、风能等新能源具有清洁、近零排放等环保优势,并且,随着新能源技术不断

提升、应用上规模效用显现和成本下降,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新能源发电已经

开始在发电领域占到越来越大的比重,其对传统化石能源的替代趋势也越来越显

著。2015 年 6 月出版的《全球新能源发展报告 2015》显示,2014 年化石燃料

发电量占全球总发电量的 66.6%,比重呈现持续下降趋势。新能源发电在 2014

年继续高速增长,年发电量同比增速达到 19%,占全球发量总额的 6.2%,增速

高于整体发电量增速,预计未来新能源发电将延续高速增长的趋势并逐步替代传

统化石能源。

2008-2014 年全球发电累计装机容量的能源类型构成(GW)

3

资料来源:《全球新能源发展报告 2015》

2、我国光伏发电行业正值发展契机

我国太阳能资源十分丰富,在宁夏北部、甘肃北部、新疆东部、青海西部等

海拔较高地区,日辐射量可达 5.1 千瓦时/平方米以上,在太阳能资源最丰富的

青藏高原地区,日辐射量最高更是可达 6.4 千瓦时/平方米,西部地区整体具有

巨大的适宜太阳能光伏发电的地区。而在东北地区、河南、湖北和江西等中部地

区,以及河北、山东、江苏等东部沿海地区太阳能资源也较为丰富,并且具有较

好的电力消纳能力和较高的补贴,近几年这些地区的光伏电站建设也在快速推

进。随着越来越多地区的开发,我国光伏电站的建设空间将迅速扩大。

2013 年后,我国开始大力发展下游光伏电站的建设及运营,电价补贴和并

网保证等支持政策不断出台,迅速带动起光伏电站的投资规模。随着光伏发电行

业规模的扩大,以及技术发展带来的光伏发电转换效率的提升,光伏行业的利润

中心也逐渐移至发电应用环节,形成了以建设光伏电站、增加国内需求为重心的

增长模式,更符合能源结构革新和新能源开发的国家战略,为我国光伏产业带来

了新一轮的景气周期。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14 年光伏发电统计数据》,截至 2014 年底,全

国累计并网运行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已达到 28.05GW,同比增长 60%,其中,光

伏电站 23.38GW,分布式 4.67GW,年发电量约 250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超过

200%。根据《全球新能源发展报告 2015》的统计,截至 2014 年底,我国光伏

4

电站累计装机容量位居全球第二位,仅次于德国;2014 年我国光伏电站新增装

机容量位于全球第一位。

3、各项鼓励政策将助力光伏行业发展

从目前太阳能光伏发电行业发展的技术状况来看,虽然多晶硅太阳能电池技

术具有较大成本优势,但受到多晶硅材料晶体缺陷的限制,目前量产的多晶硅太

阳能电池的平均发电效率仅约为 18%,其转换效率也较难有进一步提升,使太

阳能光伏发电成本仍高于火电成本,光伏发电行业的发展仍然需要政府补贴支

持。因此,该行业目前还属于政策驱动型行业,政府的财政状况以及对光伏发电

的补贴力度将直接决定了光伏产业的增长情况。

目前,国家主管部门已密集出台了多项鼓励政策支持光伏发电行业的发展,

主要包括:

2010 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首先确定了太

阳能光伏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业地位;

2012 年 3 月,财政部发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首先明确了为光伏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入网项目按上网电量给予适当补助;

2013 年 7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

指出太阳能光伏产业是全球能源科技和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是具有巨大发展潜

力的朝阳产业,也是我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国内光伏电站

市场的启动提供了纲领,明确了 2015 年中国总装机容量 35GW 以上的目标,同

时,首次从源头厘清补贴年限、电价结算、满发满收等核心问题的政策界定,这

使得光伏电站行业重新回到业务模式清晰、收益模式确定、电站产品金融属性强

的正确模式;

2013 年 8 月,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

康发展的通知》,正式确定了集中式地面电站及分布式电站的补贴电价,为光伏

发电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实质支持,也拉动了国内光伏制造业的回暖。该文件中根

据各地太阳能资源条件和建设成本,将全国分为三类太阳能资源区,并就分布式

电站和地面式电站按地区资源条件提供了不同程度的补贴,具体情况如下表:

5

集中式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 分布式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

资源区

(元/kWh) (元/kWh)

Ⅰ类资源区 0.90

Ⅱ类资源区 0.95 全电量补贴 0.42

Ⅲ类资源区 1.00

随后,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又陆续出台了光伏发电并网服务意见,

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接入系统方案的制定、并网检测、调试等多环节提供了

免费服务,以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建设和并网。

2015 年 3 月,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 2015 年光伏发电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对 2015 年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建设规模做出了明确规划,

提出 2015 年全国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应达到 17.8GW,高于之前的征求意见

稿 15GW 的容量,彰显出政府对于光伏发电产业发展的信心和坚定鼓励的态度。

正是在上述光伏产业相关政策的不断完善和大力支持下,我国近年来光伏发

电市场才得到了蓬勃发展,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取得了爆发式增长。

(二)促进我国光伏发电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我国政府对光伏产业的政策支持

近年来,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以支持光伏产业发展。尤其是 2013

年以来,国务院及各部委密集推出的各项产业支持政策,再次调高“十二五”期

间目标装机容量、对光伏电站建设实施备案制、进一步规范上网电价等,彰显出

政府在未来几年大力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的决心。同时,工信部制定了光伏

制造行业规范,并对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进行了检查、公告,引导光伏制造产业

健康发展。

2、我国拥有丰富的太阳能资源

根据中国报告资讯网出版的《2010-2015 年中国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调研及

投资前景预测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我国太阳能资源丰富,理论储量每年达到

了 17,000 亿吨标准煤,大多数地区平均日辐射量达到 4 千瓦时/平方米。我国中

西部地区青藏高原、黄土高原、冀北高原、内蒙古高原等太阳能资源丰富地区占

6

到陆地国土面积的三分之二,适合发展大规模地面电站;中东部发达地区潜在可

开发屋顶面积极为可观,发展太阳能分布式电站潜力巨大。目前,已利用光照资

源仍仅占可利用资源的很小比例。我国丰富的潜在太阳能资源为太阳能光伏发电

行业未来发展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储备。

3、我国太阳能电池组件的充足产能保证了光伏发电业务的上游供给

根据 Solarbe 光伏太阳能网《图解 2014 年光伏产业回顾与 2015 年展望》,

2014 年我国太阳能组件产能已接近 35GW。巨大的产能给太阳能光伏发电业务

的上游带来了充分的竞争与充足的供应,保证了组件市场的价格透明、供应充足,

为发电市场装机容量的未来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4、目前我国光伏发电量占比较低,未来市场空间巨大

根据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2014 年全国发电量合计 5.65 万亿千瓦时,其中,

光伏电站发电量为 250 亿千瓦时,光伏发电占比仅为约 0.5%。光伏行业作为我

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发展空间巨大。国家能源局下发的

通知明确提出了 2015 年全国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达到 17.8GW 的目标,相当

于在 2014 年全国光伏电站累计装机容量 28.05GW 的基础上增长 60%。在政府

一系列政策的大力支持下,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内国内光伏电站累计装机量和发电

量将持续保持快速增长。

(三) 公司为进军光伏行业所作的充分准备

1、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旭新能源拥有光伏电站 EPC 服务经验

公司拟将自东旭集团处收购的东旭新能源作为未来发展光伏发电业务的主

体。东旭新能源拥有较强的光伏电站建设能力,曾为多个光伏电站提供过 EPC

服务,装机规模合计约为 110MW。各项目的建成均为东旭新能源积累了光伏一

体化经验,可为后续公司光伏电站的建设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质量保证。未来,

公司还将积极考虑通过合作、收购等方式持续提升公司在 EPC、组件制造、运

营维护等方面的业务能力,使公司在光伏行业内的多个核心领域都具备较强的竞

争优势。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旭新能源已组建了具有丰富经验的项目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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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扩大公司光伏发电业务的规模,东旭新能源做了积极的人才储备,已从英

利、汉能等多家光伏行业的领先企业引进了大批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团队,结合

公司内部参与光伏电站 EPC 项目的业务团队,公司在光伏组件制造、电站项目

开发、EPC、电站运营维护、融资等领域均已组建起经验丰富的项目团队,将为

公司未来光伏电站业务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3、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旭新能源已储备了光伏电站项目

是否有可供持续开发的光伏电站项目资源是决定公司未来新能源业务能否

持续做强做大、业绩实现持续增长的关键。除本次募投项目所涉及的 1,150MW

光伏电站项目外,东旭新能源后续仍将在各省(区)持续开发和储备各类光伏电

站项目,涉及地面集中式、地面分布式、屋顶分布式等多种类型,为公司未来有

项目进行持续的开发、投资和运营,实现业绩的不断增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和保

障。

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山东日照东旭国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莒县库山乡 40MW 光伏发电

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日照东旭国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装

机容量为 40MW,总投资规模为 33,916 万元。

2、项目报批事项及进展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基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证

明》(登记备案号:1411000016)和莒县环境保护局对《日照东旭国山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莒县库山乡 40MW 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莒

环表〔2015〕49 号)。

(二)陕西长武县东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0MW 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8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武东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装机容

量为 30MW,总投资规模为 23,003 万元。

2、项目报批事项及进展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东旭长武 30 兆瓦光伏

电站项目备案的通知》(陕发改新能源〔2015〕1120 号)和长武县环境保护局

出具的《关于东旭长武 30 兆瓦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长环批

复〔2015〕24 号)。

(三)湖北孚阳电力广水市 40MW 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共分两期,实施主体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水市孚阳电力有限公司,

总装机容量为 40MW,总投资规模为 30,502 万元。其中,一期项目装机容量

20MW,投资规模为 15,251 万元;二期项目装机容量为 20MW,投资规模为

15,251 万元。

2、项目报批事项及进展情况

本项目分两期履行备案及环评手续。

一期项目已取得广水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登记备案项目编码 2014138144190205)和广水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

广水市孚阳电力有限公司李店镇 20MW 荒坡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一期工程环

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广环建审〔2014〕79 号)。

二期项目已取得广水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登记备案项目编码 2014138144190204)和广水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

广水市孚阳电力有限公司李店镇 20MW 荒坡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二期工程环

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广环建审〔2014〕80 号)。

(四)湖北仙桃东旭新能源杨林尾 20MW 农光互补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9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仙桃东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装机容

量为 20MW,总投资规模为 15,908 万元。

2、项目报批事项及进展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仙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证》(登记备案项目编码 2015900444190092)和仙桃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

于仙桃东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仙桃市杨林尾镇 20MWp 分布式农光互补

设施农业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仙环建函〔2015〕208 号)。

(五)浙江仙居上张四岙湾 20MW 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仙居量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装机容

量为 20MW,总投资规模为 17,201 万元。

2、项目报批事项及进展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仙居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仙居县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基本建设)》(备案号:10241506264040178791)和仙居县环境保护局出具

的《关于仙居上张四岙湾 20MWp 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

意见》(仙环建〔2015〕30 号)。

(六)浙江东旭龙泉 30MWp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龙泉市旭泉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总装机

容量为 30MW,总投资规模为 26,425 万元。

2、项目报批事项及进展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龙泉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

书》(备案号:11811509284040120359)和龙泉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龙

泉市旭泉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东旭龙泉 30MWp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

响报告表的批复》(龙环许〔2015〕62 号)。

10

(七)安徽金寨新皇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0MW 光伏电站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寨新皇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装机容

量为 200MW,总投资规模为 164,866 万元。其中,一期项目装机容量为 100MW,

投资规模为 82,433 万元;二期项目装机容量为 100MW,投资规模为 82,433 万

元。

2、项目报批事项及进展情况

本项目分两期履行备案及环评手续。

一期项目已取得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六安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备

案表》(六发改审批备〔2015〕60 号)和六安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六安市环境

保护局关于金寨新皇明 100MW 光伏电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六

环评〔2015〕127 号)。

二期项目已取得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六安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备

案表》(六发改审批备〔2015〕103 号)和六安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六安市环

境保护局关于金寨新皇明 100MW 光伏电站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

复》(六环评〔2015〕115 号)。

(八)内蒙古察右中旗 70MWp 光伏扶贫发电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嘉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装机

容量为 70MW,总投资规模为 65,320 万元。

2、项目报批事项及进展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内蒙古嘉旭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察右中旗 70MWp 光伏扶贫发电项目备案的通知》(乌发改能源字

〔2015〕746 号)和察右中旗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内蒙古嘉旭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察右中旗 70MWp 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函复》(中环发(2015)

138 号)。

11

(九)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 120MW 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昊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装机

容量为 120MW,总投资规模为 106,980 万元。其中,一期项目装机容量为 20MW,

投资规模为 18,694 万元;二期项目装机容量为 50MW,投资规模为 44,190 万

元;三期项目装机容量为 50MW,投资规模为 44,096 万元。

2、项目报批事项及进展情况

本项目分三期履行备案及环评手续。

一期项目已取得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内蒙古自治区企业投资项

目备案确认书》(备案号:赤发改能源字〔2015〕852 号)和赤峰市松山区环境

保护局出具的审批意见。

二期项目已取得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内蒙古自治区企业投资项

目备案确认书》(备案号:赤发改能源字〔2015〕945 号)和赤峰市环境保护局

出具的《关于内蒙古昊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函复》(赤环发〔2015〕229 号)。

三期项目已取得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内蒙古自治区企业投资项

目备案确认书》(备案号:赤发改能源字〔2015〕968 号)和赤峰市环境保护局

出具的《关于内蒙古昊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函复》(赤环发〔2015〕229 号)。

(十)河南卫辉市晟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MW 光伏电站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卫辉市晟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装机

容量为 20MW,总投资规模为 17,853 万元。

2、项目报批事项及进展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卫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

12

认书》(豫新卫辉能源〔2015〕03989)和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卫辉

市晟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MWp 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新

环表审(2015)223 号)。

(十一)河南省林州市 80MW 光伏电站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共分三期,一期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林州市旭林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总装机容量为 30MW,总投资规模为 24,900 万元;二期项目实施

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林州市旭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装机容量为 20MW,

投资规模为 16,600 万元;三期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林州市旭姚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装机容量为 30MW,投资规模为 24,900 万元。

2、项目报批事项及进展情况

本项目分三期履行备案及环评手续。

一期项目已取得林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确认书》(项目编号:豫安林州能源〔2015〕10807)和安阳市环境保护局出具

的《关于林州市旭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桂林镇 30MWp 集中式光伏电站环境影

响报告表的批复》(安环建表〔2015〕127 号)。

二期项目已取得林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确认书》(项目编号:豫安林州能源〔2015〕09191)和林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

的林州市旭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岗镇杨家寨 20MWp 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备案(备案号:林环备〔2015〕04 号)。

三期项目已取得林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确认书》(项目编号:豫安林州能源〔2015〕09188)和安阳市环境保护局出具

的《关于林州市旭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姚镇 30MWp 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安环建表〔2015〕155 号)。

(十二)湖南攸县网岭镇江塘村 100MW 光伏电站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13

本项目共分五期,实施主体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攸县旭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总装机容量为 100MW,总投资规模为 81,600 万元。其中,一、二、三、

四、五期项目装机容量均为 20MW,投资规模均为 16,320 万元。

2、项目报批事项及进展情况

本项目分五期履行备案及环评手续。

一期项目已取得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酒埠江镇大芹村光伏

电站项目的备案》(备案编号:株发改备〔2015〕47 号)、《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关于同意酒埠江镇大芹村光伏电站项目变更建设地点的批复》(株发改发

〔2015〕114 号)。株洲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审批意见(株环登表〔2015〕13

号)。

二期项目已取得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酒埠江镇木联村光伏

电站项目的备案》(备案编号:株发改备〔2015〕48 号)和《株洲市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关于同意酒埠江镇木联村光伏电站项目变更建设地点的批复》(株发改发

〔2015〕115 号)。株洲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审批意见(株环登表〔2015〕14

号)。

三期项目已取得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网岭镇联村光伏电站

项目的备案》(备案编号:株发改备〔2015〕50 号)和《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关于同意网岭镇联村光伏电站项目变更建设地点的批复》(株发改发〔2015〕

116 号)。株洲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审批意见(株环登表〔2015〕15 号)。

四期项目已取得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网岭镇兴和村光伏电

站项目的备案》(备案编号:株发改备〔2015〕51 号)和《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关于同意网岭镇兴和村光伏电站项目变更建设地点的批复》(株发改发

〔2015〕120 号)。株洲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审批意见(株环登表〔2015〕16

号)。

五期项目已取得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网岭镇江塘村光伏电

站项目的备案》(备案编号:株发改备〔2015〕49 号)。株洲市环境保护局出具

了审批意见(株环登表〔2015〕12 号)。

14

(十三)湖南澧县 100 兆瓦光伏分布式发电站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澧县旭湘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总装机容

量为 100MW,总投资规模为 75,285 万元。其中,一、二、三、四、五期项目

装机容量均为 20MW,投资规模均为 15,057 万元。

2、项目报批事项及进展情况

本项目分五期履行备案及环评手续。

一期项目已取得澧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新建澧县芦苇总场孟姜垸内

二分场 20 兆瓦光伏分布式发电站项目备案的通知》(澧发改投〔2015〕106 号)

和澧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澧县旭湘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0MW 地面分布

式光伏并网电站 1#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澧环项〔2015〕18 号)。

二期项目已取得澧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新建澧县芦苇总场孟姜垸内

五分场 20 兆瓦光伏分布式发电站项目的通知》(澧发改投〔2015〕112 号)和

澧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澧县旭湘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0MW 地面分布式

光伏并网电站 2#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澧环项〔2015〕19 号)。

三期项目已取得澧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新建澧县芦苇总场孟姜垸内

三分场 20 兆瓦光伏分布式发电站项目的通知》(澧发改投〔2015〕113 号)和

澧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澧县旭湘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0MW 地面分布式

光伏并网电站 3#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澧环项〔2015〕20 号)。

四期项目已取得澧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新建澧县芦苇总场一分场

20 兆瓦光伏分布式发电站项目备案的通知》(澧发改投〔2015〕123 号)和澧县

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澧县旭湘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0MW 地面分布式光伏

并网电站 4#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澧环项〔2015〕21 号)。

五期项目已取得澧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新建澧县芦苇总场四分场

20 兆瓦光伏分布式发电站项目备案的通知》(澧发改投〔2015〕124 号)和澧县

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澧县旭湘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0MW 地面分布式光伏

15

并网电站 5#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澧环项〔2015〕22 号)。

(十四)湖南茶陵县青年水库 80MW 光伏电站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茶陵旭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装机容

量为 80MW,总投资规模为 65,504 万元。其中,一、二、三、四期项目装机容

量均为 20MW,投资规模均为 16,376 万元。

2、项目报批事项及进展情况

本项目分四期履行备案及环评手续。

一期项目已取得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茶陵县青年水库光伏

电站项目一期的备案》(备案编号:株发改备〔2015〕112 号)和株洲市环境保

护局出具的审批意见(株环登表〔2015〕17 号)。

二期项目已取得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茶陵县青年水库光伏

电站项目二期的备案》(备案编号:株发改备〔2015〕113 号)和株洲市环境保

护局出具的审批意见(株环登表〔2015〕18 号)。

三期项目已取得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茶陵县红色农场光伏

电站项目一期的备案》(备案编号:株发改备〔2015〕114 号)和株洲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茶陵红色农场光伏电站项目一期变更建设地点的批复》

(株发改发〔2015〕163 号)和株洲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审批意见(株环登表

〔2015〕19 号)。

四期项目已取得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茶陵县红色农场光伏

电站项目二期的备案》(备案编号:株发改备〔2015〕111 号)和株洲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茶陵红色农场光伏电站项目二期变更建设地点的批复》

(株发改发〔2015〕164 号)和株洲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审批意见(株环登表

〔2015〕20 号)。

(十五)湖南娄底市涟源市桥头河镇 140MW 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16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娄底旭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装机容

量为 140MW,总投资规模为 112,770 万元。其中,一、二、三、四、五、六、

七期项目装机容量均为 20MW,投资规模均为 16,110 万元。

2、项目报批事项及进展情况

本项目共分七期履行备案及环评手续。

一期项目已取得涟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涟源市桥头河镇中山村

20MW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涟发改备〔2015〕146 号)和涟

源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娄底市涟源市桥头河镇中山村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涟环评〔2015〕93 号)。

二期项目已取得涟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涟源市桥头河镇侯湾村

20MW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涟发改备〔2015〕147 号)和涟

源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娄底市涟源市桥头河镇侯湾村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涟环评〔2015〕99 号)。

三期项目已取得涟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涟源市桥头河镇桂花村

20MW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涟发改备〔2015〕148 号)和涟

源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娄底市涟源市桥头河镇桂花村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涟环评〔2015〕92 号)。

四期项目已取得涟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涟源市桥头河镇井坑村

20MW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涟发改备〔2015〕149 号)和涟

源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娄底市涟源市桥头河镇井坑村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涟环评〔2015〕91 号)。

五期项目已取得涟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涟源市桥头河镇莫塘村

20MW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涟发改备〔2015〕150 号)和涟

源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娄底市涟源市桥头河镇莫塘村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涟环评〔2015〕96 号)。

六期项目已取得涟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涟源市桥头河镇界头村

20MW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涟发改备〔2015〕151 号)和涟

17

源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娄底市涟源市桥头河镇界头村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涟环评〔2015〕98 号)。

七期项目已取得涟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涟源市桥头河镇珠璜村

20MW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涟发改备〔2015〕152 号)和涟

源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娄底市涟源市桥头河镇珠璜村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涟环评〔2015〕94 号)。

(十六)湖南娄底市涟源市七星街镇 40MW 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娄底旭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装机容

量为 40MW,总投资规模为 32,220 万元。其中,一、二期项目装机容量均为

20MW,投资规模均为 16,110 万元。

2、项目报批事项及进展情况

本项目共分两期履行备案及环评手续。

一期项目已取得涟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涟源市七星街镇红联村

20MW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涟发改备〔2015〕142 号)和涟

源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娄底市涟源市七星街镇红联村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涟环评〔2015〕97 号)。

二期项目已取得涟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涟源市七星街镇伏栗村

20MW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涟发改备〔2015〕143 号)和涟

源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娄底市涟源市七星街镇伏栗村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涟环评〔2015〕95 号)。

(十七)湖南娄底市娄星区双江乡双江村 20MW 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娄底旭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装机容

量为 20MW,总投资规模为 16,178 万元。

18

2、项目报批事项及进展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娄底市娄星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娄底市娄星区双江乡

双江村 20MW 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备案通知》(娄星发改〔2015〕127 号)、

娄底市娄星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娄底市娄星区双江乡双江村 20MW 分

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地址变更的通知》(娄星发改〔2015〕150 号)和娄底市环境

保护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娄环审登〔2015〕68 号)。

五、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业务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

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

帮助公司形成一定规模的光伏发电业务,从而基本实现房地产和光伏发电双主业

发展的战略布局。项目建成后,公司业务结构得到优化,经营规模大幅提升,公

司核心竞争力得到加强,开拓出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为公司

未来长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均大幅增加,资产

负债率将明显降低。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在项目未达产的

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会因为财务摊薄而有一定程度的降低。但从中长期看,

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陆续产生效益,公司新的收入和利润增长点将逐步形成,

公司将陆续产生稳定的现金流入,利润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同时,双主业的经营

战略将明显增强公司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的稳定性。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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