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15-084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金诚 1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 3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规定要求,作为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对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
度,对公司“金诚 1 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就相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事前就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
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认可,
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上述文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范围符合《关于上
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规定的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条件,其作为公司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
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及可能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机构,促
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独立董事:赵增耀、龚菊明、殷新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