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议推选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黄石东贝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我们对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名朱宇杉先生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余玉苗先生为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审查,现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同意朱宇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余玉苗先
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上述人员的任免、推荐、提名、聘任手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
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三、同意将关于《提名朱宇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关于《提名余玉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