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
的回函
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贵司 2015 年 11 月 27 日《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的询证函》收悉,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贵司控
股股东、周镇科作为贵司实际控制人回复如下:
除贵司已经披露的事项之外,均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
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特此回函。
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周镇科
2015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