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5-093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 因筹划重
大事项事宜,于 2015 年 7 月 7 日(星期二)上午开市起临时停牌。2015 年 10 月
22 日(星期三)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83),
确认本次重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2015 年 11
月 5 日、2015 年 11 月 12 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5-086、2015-087、2015-088)。经申请,2015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编号:2015-089)。2015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编号 2015-092)。
本次停牌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公司拟发行股份收购华源农业(大连)
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北味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泗水利丰食品有限公司、吉林市
鑫海实业有限公司上述标的公司股权并配套融资。该事项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停牌期间,公司与标的公司进行了深入的接触和商谈,就本次重组事项会同相
关方进行了大量的沟通及论证。与此同时,公司组建了项目团队积极开展尽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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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工作,团队成员包括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北京
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北京
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10 月 22 日,项目团队启动了对标的公司的现场尽职调查工作,重大事
项正式转为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二、延期复牌的原因
公司原计划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2014 年修订)》 要求的重大
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由于目前公司相关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标的公司资产较
大,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量较大,耗费周期较长,重组方案涉及的部分问题和内
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导致公司不能在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规定披露重
组预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尚在推进中。
201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
通过了《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经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 11 月 25 日开市起将继续停牌,公司预计不晚于 2016 年 1
月 7 日前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并及时对外披露并申请复牌。
三、继续停牌期间工作安排及承诺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继续积极协调有关各方加速推进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在 2016 年 1 月 7 日前召开董事会并披露符合《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2014 年修订)》 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不晚于 2016 年 1 月 7 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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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
产重组公告,公司股票同时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再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未获得公司 2015 年度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开市起复牌,并承诺自公司
股票复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
司股票将在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复牌交易。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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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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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