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15-103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1月20日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
通知,于2015年11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
实际参会董事8人,其中董事王会臣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委托
董事夏春良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夏春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
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向国土资源部出具银行履约保函及申请探矿权的议案》
该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西部大开发和“一带一路”战略,对
公司积极把握国家油气体制改革良好机遇,进一步推进战略转型,拓
展油气勘探开发业务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公司向国土资源部提交勘查
承诺书及12,065万元的履约保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申请办理油气
勘查资质证书及勘查许可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2票
董事刘皓先生、董事张扬先生认为探矿权项目专业性强,具有
投资风险,其实施可能会对公司经营造成较大影响。因此对本次议案
投弃权票。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