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路: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5-11-2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规定,作为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金路集团”)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

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对下列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张昌德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鉴于,张昌德先生连续 2 次以上未出席公司董事局会议,也未委托其

他董事出席董事局会议,视为其不能履行职责,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张昌德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局董事、董事长职务,同时不再

担任公司战略委员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关于推选董剑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董剑锋先生的履历资料,董剑锋先生不

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

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董剑锋先生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

司董事任职资格,能够胜任董事岗位职责的要求,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同意提名董剑锋先生为公

司第九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三、关于推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 根据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同意

提名张奉军先生、张宗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报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2. 张奉军先生、张宗俊先生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岗

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四、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了《关于转让子公司四川美侬纺织科技有限

责任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四川金路房产开发有

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四川金路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伍小泉先生、牟文女士同意上

述交易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李余利女士弃权,李余利女士对资产收购方收购支付能

力及后续经营管理能力和保障员工权益存在疑问。

五、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金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转让部分资产的独立

意见

本次转让所得款项主要用于补充高新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进一步盘

活公司存量资产 ,优化调整资产结构,我们同意此次交易。

独立董事:伍小泉 牟文 李余利

2015 年 11 月 27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新金路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