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T 金路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 2015—103 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金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转让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四川金路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路集团”或“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四川金
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公司”),近日与成都威龙鑫商贸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威龙鑫商贸公司”)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书》,
高新公司拟将其位于德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原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金
路塑胶有限公司(四川金路塑胶有限公司已被高新公司吸收合并)房屋、
建筑物及设备等资产转让给威龙鑫商贸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200 万
元(大写: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整)。
2.上述房屋、建筑物及设备等资产,高新公司已于 2015 年出租给四
川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使用,租赁期为 1 年,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次转让上述资产后,上述租赁关系也将转移给威
龙鑫商贸公司。
3.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第十四次董事局会议,第九届第十三次
监事局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双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1.转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金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文
公司住所:四川省什邡市洛水镇。
营业执照注册号: 510600400000052
主要经营范围:生产中高档压延人造革、中高档压延薄膜系列产品、
高档墙革、地板革、汽车内饰革;销售本公司产品;室内、外装饰设计与
施工。
股东情况:金路集团持股 100%。
2.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威龙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清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拾万元
成立日期:2005 年 10 月 25 日
住 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镇长柏路恒兴苑
营业执照注册号:510112000013377
主要经营范围:销售:建材、钢材、五金交电、化工原料(不含危险
品)及其他无需行政许可或审批的合法项目。
股东情况:成都威龙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由两位股东共同出资成立,
其中刘祥荣出资 30 万元,占总股本的 60%,余清勇出资 20 万元,占总股
本的 40%。
成都威龙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股东与金路集团及金路集团前十
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高新公司位于德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原四川金路
塑胶有限公司(四川金路塑胶有限公司已被高新公司吸收合并)房屋、建
筑物及设备等资产。
本次出售的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也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
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1.定价依据:公司聘请了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北京中
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资产进行了评估,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
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四川金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实物资产项
目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5)第 4054 号],截止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9 月 30 日,上述资产评估值为 1,164.08 万元,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转
让价款为 1200 万元。
2.交易价格:12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整)
3.支付方式及时间:本次交易经金路集团董事局会议审议批准后,在
本次资产转让交割日之前即 2015 年 12 月 9 日前,威龙鑫商贸公司以现金
方式向高新公司支付完毕全部转让价款。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
生关联交易。
六、本次转让资产的目的和影响
1.本次资产转让有利于进一步盘活公司存量资产 ,优化调整资产结
构,本次转让所得款项主要用于补充高新公司流动资金。
2.本次交易预计产生的转让收益约为 630 万元,该损益最终以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七、备查文件
1.高新公司与威龙鑫商贸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书》
2.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四川金路高新材料有限
公司拟转让部分实物资产项目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5)第 4054
号]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