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搭建不超过 200 亿元医疗金融平台
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版)、《公司章程》及公
司对外担保相关规定,本人作为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
是的态度审议了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拟搭建不超过 200 亿元医疗金融平
台的议案》,现就上述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本人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拟搭建不超过200亿元医疗金融平台的
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西藏华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华
烁”)出资搭建金融平台,投资医疗健康和医疗金融领域,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
投资渠道,降低投资成本,打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公司和西藏华烁对所投金融产品中优先级资金的本金及收益提供担保,有利于加
快金融产品发行速度,提高公司投资效率,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章):黄 健、颉茂华、王 涛
2015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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