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5 证券简称:*ST 皇台 公告编号:2015- 114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本公司与北京皇台商贸有限
责任公司之间的六件诉讼纠纷案,本公司已于 2015 年 8 月 21 日、2015
年 10 月 13 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应
诉通知书的公告》、《关于公司收到应诉通知书的进展公告》。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1、本公司针对该六案的管辖权向武威中院提出了管辖权异议,
武威中院做出了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裁定号分别为:(2015)武
中民初字第56、57、58、59、60、61号)。针对武威中院的上述裁定,
本公司已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目前该六件上诉案尚未开
庭审理。
2、近日,公司收到武威市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15]武中
执保字第14号、15号)以及保全案件执行情况告知书([2015]武中执
保字第14号、15号)。
[2015]武中执保字第14号裁定:原告北京皇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以武威市城区集中供热有限公司所有的价值35512141.15元的机器设
备为其诉讼财产保全的担保,对公司的财产在19285224.3元范围内予
以查封、扣押、冻结。
[2015]武中执保字第15号裁定:原告北京皇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以武威市城区集中供热有限公司所有的价值27787240元的机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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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其诉讼财产保全的担保,对公司的财产在19415415元范围内予以查
封、扣押、冻结。
保全案件执行情况告知书([2015]武中执保字第14号、15号),
内容为:查封公司名下武房权证凉州区字第20126255房产,保全期限
至2018年11月16日。
三、本公司被武威中院查封的财产情况
目前,被武威中院查封的财产为本公司位于武威市凉州区皇台路
151号(武房权证凉州区字第20126255号,原武威市凉州区西关街新
建路55号)的房产(该房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101752.51平方米),
查封期限至2018年11月16日。截至2015年9月底,公司已将该房产名
下面积为59078.23平方米的部分工业用房和房屋建筑物抵押给兰州
银行武威分行,抵押期限为2015年8月20日至2016年8月20日。(详见
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六届
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法院查封公司名下武房权证凉州区字第20126255房产,是指
该房产未经法院批准不能办理交易过户、抵押登记等事项,不会对上
市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五、备查文件
1、法院民事裁定书;
2、法院保全案件执行情况告知书。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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