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锐风电: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1-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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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华锐风电 编号:临 2015-104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11 华锐 01、11 华锐 02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董事长肖群

先生。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参会董事 9 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终止注销华锐风电科技(贵州)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 201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二次会议,会议上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注销华锐风电科技(贵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子公司”)的议

案。此后,贵州子公司停止了业务活动,但并未启动任何注销工作。现因公司经

营业务需要,终止注销贵州子公司,并重新启动贵州子公司的业务。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2.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李蝶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李蝶女士简历如下:

女,汉族,出生于 1985 年 5 月,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1

居留权。2012 年 3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职于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起至今任职于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015 年 7 月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3. 关于调整高管工资区间范围及发放比例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工资体系,加速吸引优秀人才,充分调动高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推进工作业绩与绩效工资的合理关联与挂钩,拟将高管工资区间范围和绩效比例

进行调整。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4. 关于拟与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应收账款转让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与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应收账款转让协议》,转让公司应

收内蒙古北方龙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应收款项约人民币 1.685 亿元,抵偿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欠付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等额货款。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5.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华锐风电科技(大连)装备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以大连瓦房店项目的土地、房产及起重机等固定资产向全资子公司华锐

风电科技(大连)装备有限公司增资,增资金额在人民币 1.48 亿元至 1.55 亿元

区间范围内,准确金额将在各项审批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框架的前提下,以双

方及国资委监管机构认可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

估报告数据为准。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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