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0 证券简称:森远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2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齐广
田先生、王恩义先生的通知,收悉内容如下:
公司股东齐广田先生于 2013 年 11 月 25 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股票
3,650,000 股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进行股票质押
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 2013 年 11 月 25 日,购回交易日为 2014 年 11 月 25
日)。2014 年 11 月 25 日齐广田先生与国信证券办理了股票质押回购延期购回业
务,并将该部分股份在 2013 年权益分派后转增股本一并质押,质押总数为
6,570,000 股(高管锁定股),购回交易日调整为 2015 年 11 月 25 日。2015 年
11 月 25 日齐广田先生将该笔质押办理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手续。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11.96%,占公司总股本的 2.44%。
公司股东王恩义先生于 2013 年 11 月 25 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股票
1,830,000 股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进行股票质押
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 2013 年 11 月 25 日,购回交易日为 2014 年 11 月 25
日)。2014 年 11 月 25 日王恩义先生与国信证券办理了股票质押回购延期购回业
务,并将该部分股份在 2013 年权益分派后转增股本一并质押,质押总数为
3,294,000 股(高管锁定股),购回交易日调整为 2015 年 11 月 25 日。2015 年
11 月 25 日王恩义先生将该笔质押办理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手续。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50.61%,占公司总股本的 1.22%。
截止本公告日,齐广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4,950,4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45%;其中已质押股份数为 6,990,000 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2.72%,
占公司总股本的 2.60%。王恩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508,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2.42%。
特此公告。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