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利达光电 公告编号:2015-051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
于 2015 年 11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在南阳市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九人,
公司董事李智超、王志亮、付勇以现场方式参加本次会议,董事左月夕、徐斌、
肖连丰、王琳、王琳、郭志宏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监事王海全,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张子民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李智超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8 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2015-052 号)。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