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监事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由于监事张同军、肖壮勇、贾孟飞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为关联监事;公司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非关联监事景小清、姚萍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襄
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
单(调整后)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过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后的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共 200
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
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监事:景小清、姚萍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