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15-133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东蓝数码有限公司
签订推进达州市智慧城市大数据开发应用及智慧生态环境建设
合作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东蓝数
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蓝数码”)联合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
开金融”)、中国航天科工华创天元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天
元”)在 2015 年 11 月 26 日与达州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关于创新机制、共同推进
达州市智慧城市大数据开发应用及智慧生态环境建设合作意向协议》(以下简称
“协议”或“本协议”),以推动和促进各方在智慧城市、生态环境、大数据以
及农业供应链电商项目投资、运营和建设领域的合作与发展。
现将《关于创新机制、共同推进达州市智慧城市大数据开发应用及智慧生态
环境建设合作意向协议》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协议风险提示
1、协议的生效条件:协议经协议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
效,协议各方已完成签字手续;
2、协议存在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本协议是协议各方签署的意向协议,本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协议当事人介绍
1、甲方:达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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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1)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2)注册资本:5087222.9651 万人民币
3)经营范围:投资业务;投资管理业务;投资咨询、顾问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注册地:北京市县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0 层
3、丙方:东蓝数码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朱召法
2)注册资本:15300 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及网络工程
施工;自动化仪器仪表工程施工;信息化规划设计与咨询;智能卡的开发及应用
服务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无进口商品分销业务。(不涉
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4)注册地:宁波市鄞州区启明路 818 号 1 幢 8 号
5)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4、丁方:中国航天科工华创天元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法定代表人:李爱民
2)注册资本:47500.00 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钢骨架塑料复合管、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多重增强钢塑复
合管、双壁波纹管、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结构壁管道、塑料类管道、金属类
管道以及各种管材、管件、管路附配件的设计、制造、销售,管道制造设备、网
管工程、计算机系统集成及软硬件、网络工程的开发、信息化、智慧化服务、设
备租赁、工程设计与承包(凭资质经营),及上述项目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支持;通讯设备、五金、交电、建材、化工产品(危
险品除外)、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零配件、车辆、工业自动化设备及技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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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设备的销售及进出口业务;经营进行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注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注册地: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六号路 6 号
达州是四川对外开放的“东大门”和四川重点建设的百万人口区域中心城市,
中国 179 个公路运输主枢纽之一和四川省 12 个区域性次级枢纽城市之一,达州火车
站是西南第四大火车站,达州境内水陆空立体交通体系完备,是四川省通江达海的
东通道,是中国西部地区重要的物流枢纽城市,物产丰饶,资源富集,履约能力强。
乙方是国家开发银行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商业化转型方案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 509 亿元人民币,是国家开发银行唯一的股权投资平台,也是中国市场
上最具实力的投资机构之一。乙方主要服务于中国的城镇化、产业化和国际化进
程。乙方依托国家开发银行的信用支持、政府资源、产业背景和网络优势,积极
引导社会资本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国家和地方重大产业项目以及能源矿产、城
市开发、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发展,实力雄厚,履约能力强。
丙方是专注于智慧城市投资、建设与运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曾被国
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国税总局联合认定为“国家规划布局内重
点软件企业”,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和“国家
火炬计划软件产业骨干企业”,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业务不断夯实,业绩稳定
增长,履约风险可控。
丁方是于 1998 年建成投产的一家高科技公司,股东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
司、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航天科工海鹰集团有限公司三方,是国内乃
至国际上首家以钢骨架塑料复合管及配套管件为主营产品的现代化企业,有较强
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名称:关于创新机制、共同推进达州市智慧城市大数据开发应用及
智慧生态环境建设合作意向协议
2、协议签署日期:2015 年 11 月 26 日
3、协议内容:
为推动和促进各方在智慧城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及农业供应链电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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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运营和建设领域的合作与发展,经甲、乙、丙、丁四方深入沟通与友好协
商,本着“合作发展、共建共营、互利共赢”的原则,就智慧达州的投资、运营、
建设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达成合作意向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由乙方旗下的生态环境投资运营平台与甲方指定的政府平台公司联合丁
方共同投资设立达州国开环境投资运营平台公司(以下简称“达州国开环境”)、
达州航天管网运营公司(以下简称“达州航天管网”)及相应的 PPP 项目公司,
以 PPP 模式投资、建设、运营达州生态环境治理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政府通过
购买服务及依法授予特许经营权支持达州国开环境获得合理回报。达州生态环境
治理项目涉及:污水处理、流域治理、水利防洪工程、固废处理、城市景观、海
绵城市、地下管廊、人防工程、地下空间等。
(2)由丙方旗下的智慧城市投资运营平台与甲方指定的政府平台公司共同
联合其他战略合作伙伴投资设立达州智慧城市运营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以
PPP 模式投资、运营达州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政府通过购买服务及依法授予特
许经营权支持达州智慧城市运营公司获得合理回报。达州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涉
及:智慧产业、智慧管理、智慧民生三大板块。
(3)由达州智慧城市运营公司联合丙方等战略合作伙伴与甲方共同投资、
建设、运营达州大数据中心、大数据中心信息资源由甲方直接进行管理。全面建
设达州社会征信体系,运营达州社会征信信息,促进达州大数据产业发展。
(4)由丙方安排其与四川省政府平台公司合资设立的农业供应链电商平台
在达州设立分支机构,服务达州农业,甲方通过政策及专项基金支持达州农业供
应链电商的运营发展。
(5)上述项目总投资合计不低于 50 亿元人民币(视项目规模而定)。
(6)乙方、丙方、丁方及其引入的关联公司落户达州时,甲方应根据乙方、
丙方、丁方及其引入的关联公司的需要提供必要支持。
(7)政府直接投资的达州智慧城市、大数据、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在同等条件
下应优先考虑使用乙方、丙方、丁方、达州智慧城市运营公司、达州国开环境、达
州航天管网、达州大数据中心及其在达州设立的关联公司的产品、服务及解决方案。
(8)在遵守国家相关保密和信息安全规定的前提下,甲方特许相关信息供达州智
慧城市运营公司及达州大数据中心使用,达州智慧城市运营公司及达州大数据中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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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把使用后获得的新信息提供各甲方,在未获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提
供任何相关信息以及加工获得的信息。
(9)甲、乙、丙、丁四方应当建立良好的沟通运行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
究制定年度合作计划及重大合作事项,交流产业最新发展动态,共建共享信息资源。
(10)甲方指定达州市经信委作为本协议的协调机构,与乙方、丙方、丁方商议和
承办合作的具体事宜直至达成签订正式合同,四方的权利与义务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11)本协议旨在反映协议各方进行投资合作所形成的共同意愿,不构成正式承
诺和法律责任,对协议各方均不具有法律实体权利和义务的约束。
(12)本协议自四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是继延安、汉中、南阳合作意向协议后,下属公司又签署的一项推
进国家智慧城市建设及大数据开发应用的协议,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智慧城市的
资源整合能力,拓展了公司的大数据业务。协议签署后,公司全资孙公司东蓝数
码将与甲方、乙方、丁方紧密合作,利于发挥公司的智慧城市建设及运营优势、
大数据技术优势及社会征信优势、资源整合能力,将进一步拓展公司的智慧城市、
大数据业务,符合国家的智慧城市、社会征信体系、农业建设需求,符合公司的
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协议相关内容落地后预计对公司的收入
和利润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2、上述协议的签订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
协议而对协议当事人形成依赖。
3、本次协议的签订,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有积极的影响,但具体的实施内容
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创新机制、共同推进达州市智慧城市大数据开发应用及智慧生态环
境建设合作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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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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