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信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1-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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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1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博信股份”)

于 2015 年 11 月 26 日接到实际控制人杨志茂先生的通知,杨志茂先生与深

圳前海烜卓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为“烜卓发展”)于 2015

年 11 月 25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杨志茂先生将所持有的博信股

份 3,24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4.09%)转让给烜卓发展。

一、本次股份转让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双方

转让方:杨志茂

受让方:深圳前海烜卓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8774713K

经营场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烜卓投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石志敏)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杨志茂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 3,240 万股股份转让给烜卓发展,转让

价格按每股人民币 18 元计,转让价款共为人民币伍亿捌仟叁佰贰拾万元

(¥58,320 万元)。

2、杨志茂先生曾于 2015 年 7 月作出承诺:自 2015 年 7 月 8 日起 6 个

月内,将以自身名义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博信公司股份,累

1

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博信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1%,且不超过博信公司已发行

总股本的 2%。交易双方约定:杨志茂先生的前述承诺义务自股份转让协议

生效之日起由烜卓发展承继履行。

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杨志茂先生持有公司 3,24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4.09%,其配偶朱凤廉女士持有公司 3,06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30%,杨志茂夫妇合计持有公司 6,30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7.39%,

杨志茂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烜卓发展将持有博信公司 3,240 万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14.09%,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朱凤廉女士持有博信公司 3,06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30%,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本次股份转让实

施完成,杨志茂先生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并将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动。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杨志茂先生和烜卓发展根据本次股份转让分别编制的《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于本公告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

2、《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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