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27 股票简称:江南高纤 公告编号:临 2015-028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以下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5 年 11 月 26 日召开
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11 年 6 月 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890)号文批
准,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27 日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49,766,355 股,每股发行价为 8.56 元,共募集资金 42,600.00 万元,扣除承
销费等发行所需费用 1,006.09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1,593.91 万元。根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1)第 12997 号《验资报告》验证,上
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1 年 6 月 27 日全部到账,并存放于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苏州黄埭支行(以下简称“农行黄埭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
二、募投项目及其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主要是实施年产 8 万吨多能复合短
纤维纺丝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现已建设完成并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15 年 11 月 12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募集资金实际 项目节
项目名称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余资金
年产 8 万吨多功能
复合短纤维纺丝生 41,593.91 41,593.91 38,388.45 3205.46
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合计 41,593.91 41,593.91 38,388.45 3205.46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3205.46
银行存款利息结余 1793.10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4,998.56
截至 2015 年 11 月 12 日,节余募集资金 4,998.56 万元(其中包括利息收入
1793.10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含利息收入)43,387.01 万元的 11.52%;占募
集资金净额(不含利息收入)41,593.91 万元的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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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截止至 2015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
全部投入完毕,募集资金账户结余募集资金 4,998.56 万元(含利息收入)。 为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将节
余募集资金 4,998.56 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利息以转入
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
四、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取
得了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 1781 万元;(2)公司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科学、
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的询比价制度,较好地控制了设备采购成本,降
低了项目实施费用;(3)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利息收入。
五、独立董事意见
2011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8万吨多功能复合短纤
维纺丝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已经建设完成,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8,388.45
万元。截至2015年11月12日,节余募集资金4,998.56万元。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将节余募集资金4,998.56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修订)》和《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规定,
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2015年11月26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11
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8万吨多功能复合短纤维纺丝生
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已经建设完成,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8,388.45万元。截至
2015年11月12日,节余募集资金4,998.56万元(含利息收入)。该项目已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998.56
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实际利息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
日实际金额为准。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实现股东利益的最
大化,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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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江南高纤本次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项目已建设完
成,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和《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江南高纤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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