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8(A 股) 900946(B 股) 公告编号:临 2015-041
证券简称:湖南天雁(A 股) 天雁 B 股(B 股)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正式签署
《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15年4月22日,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天雁”、
“本公司”或“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与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装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
协议》的议案,此议案已经2015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2015年11月26日,公司与兵装财务公司正式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为
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双方签署并盖章之后生效,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
一、金融服务协议概述
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与兵
装财务公司共同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并就存款服务、结算服务、信贷服务等
条款达成一致。
二、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原则
公司与兵装财务公司互相视对方为重要的合作伙伴,双方同意进行金融业务
合作,兵装财务公司在依法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向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以实现
合作双方利益最大化。
公司与兵装财务公司之前的合作为非独家的合作,公司有权结合自身利益自
行决定是否需要及接受兵装财务公司提供的服务,也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
提供的服务,但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兵装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
双方开展金融业务合作,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风险可控、互利互
惠的原则。
(二)结算服务
兵装财务公司根据公司指令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
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兵装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上述服务;兵装财务公司应确
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满足公司支付需求。
(三)存款服务
公司在兵装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
兵装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
协定存款等;兵装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厘定,将不低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
得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兵装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
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 1.5 亿元;兵装财务公司保障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
在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四)信贷服务
兵装财务公司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中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中对
人民币资金的需求,为公司设计科学合理的融资方案,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及票
据贴现等信贷服务,公司可以使用兵装财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
票据承兑、融资租赁以及其他类型的金融服务,兵装财务公司将在自身资金能力
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公司需求;协议有效期内,兵装财务公司给与公司的授信总
额度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 1.5亿元;兵装财务公司承诺向公司提供的贷款、票据
贴现、票据承兑、融资租赁等信贷业务提供优惠的信贷利率及费率,不高于公司
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有关信贷服务的具
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五)协议生效、变更和解除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并盖章之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协议有效期届满,除非
双方同意或者一方提出终止协议要求并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协议将自动延
期一年;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
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
三、金融服务协议审议程序
公司与兵装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2日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连刚、王瑛玮回避表决。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审议本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
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
风险。并已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5年6月29日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长
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通过相关审议程序和协议签署流程,2015
年11月26日,公司与兵装财务公司正式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为公司提供相
关金融服务,双方签署并盖章之后生效,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四、备查文件
公司与兵装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