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研高纳: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1-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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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34 证券简称:钢研高纳 公告编号:2015-041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16 日以传真和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于 2015 年 11 月 26 日在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

董事 9 名,亲自出席现场会议董事 9 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 0 名。本次会议的召

开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才让先生主持,经表决

形成如下决议:

1、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提名议案》。

鉴于海锦涛先生独立董事职务任期届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

曹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一:曹真先生简历)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

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请深

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海锦涛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和其它职务。

公司对海锦涛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投票采取累计投票制。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提名议案》。

因工作原因公司董事王臣先生已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董事会提议增补李连

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简历详见附件

二:李连清先生简历)。

公司对王臣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1

李连清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需提请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投

票采取累计投票制。

3、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于召开二〇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二)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附件一

曹真先生简历

曹真先生 1950 年 11 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曾在北京钢铁设计

院工作,1976 年调入冶金工业部工作, 1992 年任冶金部科技司新材料处副处

长。1999 年至 2001 年在冶金科技发展中心工作,1999 年任该中心副主任。2001

年至 2010 年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工作,2002 年任该协会科技环保部副主任,2003

年任主任,并自 2002 年至 2008 年兼科技发展中心主任。曾任钢铁协会第一届、

第二届理事会理事,2010 年 12 月退休。

曹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3

附件二

李连清先生简历

李连清,1969 年生,管理学(会计学)博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

册资产评估师。曾任钢铁研究总院财经处国资办副主任、冶金工业部资产评估中

心科长、钢铁研究总院财经处副处长、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兼总裁

助理、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主任。现任中国钢研科技集团

公司副总会计师兼战略发展部主任。同时兼任钢研晟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财政部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委员,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安徽

工业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李连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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