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0 证券简称:盛运环保 公告编号:2015-143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拉萨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拉萨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2,000.00 万元。
●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合同金额累计数量为人民币 263,409.88 万元,
实际担保金额累计数量为 263,409.88 万元,无担保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子公司拉萨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正处于工程
建设期,为解决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资金需求,现拟向相关银行申请项目贷款
12,000 万元,本公司为拉萨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上述项目贷款提供全额担保。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开晓胜先生个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拉萨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 158 号阳光新城 12-6 室
注册资本:肆亿肆仟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清洁电力发电
拉萨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是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主要处理拉萨市生活垃圾,拉萨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计划用地 100 亩,分两
期建设,一期日处理规模为 700 吨,二期完成日处理总规模达到 1050 吨,特
许经营年限为 30 年(不含建设期 18 个月)。
拉萨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与本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2 日签署了《西藏自治
区拉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BOT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由拉萨盛运环保电力有
限公司以 BOT 方式建设、运营、移交拉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2013 年 7 月 3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
西藏拉萨垃圾发电项目公司的议案》,决定以自有资金 500 万元设立西藏拉萨垃
圾发电项目公司。
2015 年 1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对拉萨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决定以自有资金现金 13,500
万元增资拉萨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对
招远、凯里、拉萨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枣庄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的议案》同意桐城兴晟运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出资对拉萨盛运环
保电力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入股,增资金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增资后桐城兴
晟运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拉萨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45.45%股权,
金额 20,000 万元;华融控股(深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拉萨盛运
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22.73%股权,金额 10,000 万元;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持有拉萨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31.82%股权,金额 14,000 万元。
股东持股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桐城兴晟运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00 45.45%
华融控股(深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 10,000 22.73%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000 31.82%
合 计 44,000 100.00%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需在实际发生时再具体签署。
四、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公司紧紧抓住环保行业发展的契机,不断拓展和加大垃圾焚烧发电
产业的投资。2014 年对涉及输送机械设备业务予以剥离,盛运环保正处于主营
业务转型过程中,未来公司主营收入主要来自于工程建造,2015 年度公司将不
断增加对垃圾焚烧产业的投入,致力于将盛运环保打造成为垃圾焚烧发电设备研
发设计、制造、工程安装、服务及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为一体的全产业链的领先
企业。
拉萨盛运主要采取 BOT 的模式运营,负责拉萨市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
融资、工程建设和特许经营,盈利主要得益于垃圾发电收入以及政府的城市垃圾
补贴费和上网电价补贴。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投资前景非常广阔,预计“十二五”
期间,我国垃圾发电行业将进一步发展壮大,有望成为清洁电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投资垃圾一座发电项目,将使公司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控制了一定区域的垃圾焚烧
市场。此次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对加快项目建设、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具
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上市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合同金额累计数量为人民币
263,409.88 万元(含对全资子公司担保 114,750.00 万元),实际担保金额累计
数量为 263,409.88 万元,占最近一期公司净资产的 121.76%,无担保逾期情况。
六、 备查文件
1、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