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60 证券简称:斯太尔 公告编号:2015-105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
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展的前提下,利用 1.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包括“公
司技术研发项目”募集资金账户 7,700 万元和“Steyr Motors 增资扩产项目”
募集资金账户 4,300 万元,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143,165.46
万元的 8.38%)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柴油发动机国产化项目,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13 年 11 月 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博盈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409 号)文核准,公司
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314,465,300 股新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4.7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49,999.948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43,165.455771 万元。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中
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验证,并于 2013 年 11 月 27 日出具了《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验
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3)第 6002-1 号)。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未使用
承诺投资项目
诺投资总额 额 金额 投入金额 金额
购买武汉梧桐硅谷天堂投资
50,000.00 44,082.54 44,082.54 0
有限公司 100%股权项目
公司技术研发项目 30,000.00 30,000.00 4,582.77 15,555.45 14,444.55
Steyr Motors 增资扩产项目 30,000.00 30,000.00 24,391.22 5,608.78
补充流动资金 33,165.46 39,082.92 39,082.92 0
合计 143,165.46 143,165.46 4,582.77 123,112.13 20,053.33
注:1、由于“购买武汉梧桐硅谷天堂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使用专户中
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已于 2015 年 11 月 10 日完成上述两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剩余利息全部转
至技术研发项目专户;
2、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方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经与北京银行和保荐机构三方协商,以及董事会批
准,公司已将北京银行燕莎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变更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下属网点募集
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公司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提高资金的使
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展的前提下,公司使用 1.2 亿元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同时前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公司在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四、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使用 1.2 亿元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推进公司柴油发动机项目进程,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
司财务成本,进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此外,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展的前提下,使用 1.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公司财务费用,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保荐机构意见
斯太尔已于 2015 年 11 月 9 日全部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监事会与独立董事已出具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斯太尔本次使用 1.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柴油发
动机国产化项目,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承诺在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的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
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