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科技: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1-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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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5-076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

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1月15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15年2月3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

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和

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自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若首笔理财产品为一年期的,则自买入该理财产品的收益

结算日起一年内有效)。授权总经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品种和期限内具体组织实

施,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审批每笔委托理财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详

情请见公司于2015年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

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购买平安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长城支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90 天的银行保

本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期为 2015 年 5 月 8 日,到期日为 2015 年 8 月 6 日,预

期年化收益率为 4.8%。实际收益为 236,924.72 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5 年 8 月 6

日到账。公司已继续使用该笔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购买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

行 91 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 2015 年 8 月 7 日,到期日为 2015

年 11 月 6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3.75%,实际收益为 187,210.43 元(含活期结

息),实际收益已于 2015 年 11 月 6 日到账。公司已继续使用该笔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购买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 28 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

为 2015 年 11 月 12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5 年 12 月 10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首

期 3.05%,之后各期由平安银行公布。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5 月 11 日、

8 月 7 日、11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使用

1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鉴于上次股东大会批准的投资期限(自2015年2月3日起一年内)即将到期,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

期保本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

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

本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政策依据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2年下半年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4年12月22日发布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

定,上市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其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

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能够提供保

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所

备案并公告。

(4)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3、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90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8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39.00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655,2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3,216,750.00元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1,983,250.00元,超募资金净额为398,603,250.00元。以

上募集资金已由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29日出具的深

鹏所验字[2009]24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投资额如下表: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备案文号 环保批文

深发改备案 深环法证字

1 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技术研究平台扩建项目 2,116 万元

[2009]0017 号 [2009]第 135 号

深发改备案 深环法证字

2 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产品开发平台扩建项目 6,689 万元

[2009]0016 号 [2009]第 135 号

深环法证字

3 专利申请、维护、运营项目 5,991 万元 —

[2009]第 135 号

深环法证字

4 营销网络扩展及品牌运营项目 6,542 万元 —

[2009]第 135 号

合计 21,338 万元 — —

上述四个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均为公司,实施地点均为公司投资建设的位于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高新南六道的朗科大厦,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号为“深房地

字第 4000353454 号”。建设期均为三年(自募集资金到位后),预计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均为 2012 年 12 月 01 日。

(2)公司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经2010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定期)会议及2010年9月10

日召开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6,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

金,2010年公司已将上述6,000万元超募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基本账户。

经2011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定期)会议及2011年5月10

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

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7000万元,2011年该笔银行贷款已归还完

毕。

2011年12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用于

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4,900万元对广西朗

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朗科”)增资,2011年该笔超募资金已增

资完毕。

经2012年3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2012年5

月16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流

动资金贷款及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7,000万元用

3

于归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及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3,000万元用于归还银

行流动资金贷款,4,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2年5月,公司已使用超

募资金3000万元归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已将4000万元超募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

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经2012年5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及2012年5

月28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15,200

万元对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项目

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向广西朗科增加投资15,200万元,用于建设朗科国

际存储科技产业园。2012年6月,公司已用超募资金15,200万元对广西朗科增资。

经2013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2014年1

月18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投资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的

议案》等,公司决定转让广西朗科全部股权,为加强超募资金的监管,公司将把

转让价款中属于原超募资金投资款项20,100万元、转让收益部分及公司剩余超募

资金1,560.99万元(含利息),另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并与专户银行、平

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进行三方监管。所剩全部超

募资金将转存新设立的专户,原剩余超募资金存放的募集资金账户予以销户。公

司已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

支行分别新设立一个专户,用于存放上述原超募资金20,100万元、转让收益部分

及公司剩余超募资金1,560.99万元(含利息),并已分别与上述专户银行、平安

证券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2015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15年2月3日

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

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6,000.00万元的公司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

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内有效(若首笔理财产品为一年期的,则自买入该理财产品的收益结算日起一年

内有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平安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长城支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90天的银

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期为2015年5月8日,到期日为2015年8月6日,预期

年化收益率为4.8%。实际收益为236,924.72元,实际收益已于2015年8月6日到账。

4

公司已继续使用该笔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91天的

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2015年8月7日,到期日为2015年11月6日,预

期年化收益率为3.75%,实际收益为187,210.43元(含活期结息),实际收益已

于2015年11月6日到账。公司已继续使用该笔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平安银

行深圳长城支行28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2015年11月12日,产品

到期日为2015年12月10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首期3.05%,之后各期由平安银行

公布。

(3)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2015年10月31日止,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资金投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投资 承诺拟使用募 累计投入募 募集资金 预计达到预定可

募投项目

额(万元) 集资金(万元) 集资金金额 投入进度 使用状态日期

闪存应用及移动 -- --

存储技术研究平 2,116 2,116 315.99

台扩建项目

闪存应用及移动 -- --

存储产品开发平 6,689 6,689 1,772.35

台扩建项目

专利申请、维护、 -- --

5,991 5,991 1,388.88

运营项目

营销网络扩展及 -- --

6,542 6,542 1,174.69

品牌运营项目

合计 21,338 21,338 4,651.91 -- --

经公司2013年1月7日召开的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

止实施“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技术研究平台扩建项目”、“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

产品开发平台扩建项目”、“营销网络扩展及品牌运营项目”三个募投项目,经

公司2015年4月24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实施“专利申

请、维护、运营项目”。上述四个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16,686.09万元。

截至2015年11月18日止,公司已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为2,606.95万元,以上

募集资金余额本息共计19,293.04万元。目前该笔资金仍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

专户。公司目前暂无该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

4、公司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余额(含利息)

除2,000万元理财产品到期后目前仍存放于理财账户外,公司超募资金、闲

5

置募集资金均以定活两便或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享受定活两便或

定期存款利息。

截至2015年11月18日止,公司超募资金余额(含利息)为21,690.54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为19,293.04万元,共计40,983.58万元。

目前上述资金仍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或理财账户。公司目前暂无上述

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

5、投资额度

拟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

(含利息)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6、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短期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一年以内的短期商业银行保本理财产

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

银行理财产品。

7、投资期限

将上次投资期限(截止日为2016年2月2日)延长一年,即投资期限延长至2017

年2月2日。

8、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为上述超募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

9、投资授权

授权总经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品种和期限内具体组织实施,开立或注销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审批每笔委托理财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仅限投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而不用于证券投资,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6

(1)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

对投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风险,以保证资金

安全性。

(2)建立跟踪监控机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产品

投向, 并按季度上报董事会委托理财进展情况和异常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控制投资风险,并及

时向总经理和董事会汇报。

(3)公司内审部负责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

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

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

的进展和执行情况、相关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6)公司委托理财受托方应为正规的商业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理财产品不得质押,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

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投资期满后资金

应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存放。

三、投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批程序

本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

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

保荐机构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已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7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创业板信息披

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年12月22日)的相关

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短

期保本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

高现金管理收益。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6,000.00万元超募资金及闲置

募集资金(含利息)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将上次投资

期限(截止日为2016年2月2日)延长一年,即投资期限延长至2017年2月2日。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超

募资金及闲置的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银行理财产品,通过进行适度的

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6,000.00万元超募资金及闲

置募集资金(含利息)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将上次投资期

限(截止日为2016年2月2日)延长一年,即投资期限延长至2017年2月2日。

七、保荐机构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拟继

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6,0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

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意见,公司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

金使用》(2014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平安证券同意公司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

期保本理财产品。

八、备查文件

8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

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超募

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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