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主承
销商”)作为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糖股份”或“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
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对贵糖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核查结果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云
浮广业硫铁矿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
许可 [2015]1769 号)核准,公司已完成向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2,020,997 股,发行价格 7.02 元/股,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75,787,398.94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 11,689,747.98 元,公司
募集资金净额 564,097,650.96 元,针对该事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已于 2015 年 9 月 7 日出具了“中审亚太验字(2015)020389 号”《验
资报告》。公司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
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于 2015 年 7 月 27 日签署的《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
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分别用于如下项目:
投资金额 募集配套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案文号
资金投资额
1 应用高压辊磨机技术改造项目 20,248.43 20,248.43 14530210201001576
2 采选 100 万 t/a 技术改造项目 36,296.02 36,296.02 14530210201001525
1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贵糖股份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 2.8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募集资金金额
的 50%。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 2.8 亿元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同日,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同意上述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承诺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
活动。
五、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贵糖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15 年修订)》、《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5
年 2 月 1 日制定)等有关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
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补
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金额的 50%。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同意贵
糖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以下无正文)
2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11 25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