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公告
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15-096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013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09 年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
股(A 股)股票 4,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5.36 元,募集资金
总额 114,12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599.51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09,520.49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09 年 10 月到账。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已超过五
个会计年度。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
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
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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