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克股份: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1-25 1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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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82 证券简称:奥克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7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5年11月25日下午14:30在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奥克化学扬州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本次会议

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建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2、出席公司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1名,代表股份423,326,1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815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

422,836,8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74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

股份4892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2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

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奥克集团股份公司修改和完善相关承诺

事项的议案》,关联股东奥克集团股份公司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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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2,775,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91%;反对 164,58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5,97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196%;反对

164,5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的李哲、侯阳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1月 25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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