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保基建: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1-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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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15-69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1月25日(周三)下午2:30起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24日下午15:00至

2015年11月25日下午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

一号楼公司七楼会议室。

4.主持人:董事长孙亚宁

5.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

1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授权代表)共

18 名 , 代 表 股 份 519,725,417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总 股 份 的

51.5122%。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授权代表)

共1人,代表股份519,087,1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44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7名,代表股份638,239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633%。

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

外的股东)共17人,代表股份638,2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0.0633%。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授权代表)

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共17名,代表股份638,2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的0.063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

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监事的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选举周善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519,343,77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9.9266%;反对381,63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0.07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0%。

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 256,6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 40.2044%;反对 381,63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

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59.795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王小潼先生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

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王小潼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

所做出的指导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惠方、冯宇坤

3.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

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2.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15

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3.《公司章程》。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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