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颖电子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25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董事会经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后,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发生变动。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有效提升公司的法人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
国证监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
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对《公司章程》中相对应的条款进行修订,详细内容如下:
条款号 修改和完善前 修改和完善后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7,036.8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7,330.299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7,036.80万元。 17,330.299万元。
第十九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17,036.80 万 公司股份总数为17,330.299万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7,036.80万股,无其他种类股。 17,330.299万股,无其他种类股。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25 日